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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乐清:家属质疑合作协议为何一人担责?

  • 时间:2013-09-25 新闻来源: 中国焦点新闻网
  • 中国焦点新闻网讯(记者罗雪斌 娄佳华)日前,记者接到浙江乐青金国静家属投诉,称其在组建浙江钰鼎有限公司经济策划部并对外融资及高息放贷中,因金融危机导致温州经济恶化,金融环境恶劣,几笔放贷被套,公司经营资金链断裂,导致吸收存款3000多万无法返还,如今政府部门认定为经济犯罪,可相关股东却能逍遥法外,认为其不公。
    接到投诉后,本网记者前往乐清进行了了解。
    在金国静的家属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合作材料上明确说明了其各自的权利及股权份额。
    合作协议内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四人共同协商,自愿合作,组建浙江钰鼎有限公司经济策划部,通过商议,订立如下:
    合伙人必须以集体利益为重,恪守经营业务机密,成立团队精神。
    合伙人与外客谈业务,不能营私舞弊,及时汇报,合伙人只有发议言权,但最终决策由董事拍板。
    做到分工有序,互相帮扶,收支帐目公开,股份方案四人一致通过认可,金国静46%,郑少林25%,陈淑丰25%,刘同军队建设4%。由此,合伙人利益分红和风险与股份比例挂钩得到荣辱共享分红和风险按股份比例分享、承担。
    署名为郑少林、陈淑丰、刘同军、金国静。
    金国静的家属称,如今金国静已被乐清检察院以非法集资诈骗批准逮捕,而家属质疑是郑少林(负责资金去向)、陈淑丰(出纳)王忠芳(会计)至今没有归案,更可恶的是郑少林、王金芳携带帐目、资金(1800万元)潜逃,幕后老板控告人胡进兴(对资金去向第一知情人)也未归案,可相关部门对主要人员为何不去立案?
    金国静家属还说,胡进兴还对我们进行控告、污蔑。
    法律是公平的,与案件相关的人员不到案,怎么能说的清案件的真相呢?请乐清相关执法部门对此案件进行关注,给当事人一个说法,也给法律一个公正。对此事件本网进行跟踪 baodao报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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