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岁的赵兴(化名)是一大型超市的保安,自觉薪水少,便利用巡夜之机,狂盗超市的衣物、包、鞋、腰带等物品高达97件。后经房山法院审理,赵兴所盗窃的物品价值人民币两万多元,赵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1989年出生的小伙儿赵兴,高中尚未毕业便辍学外出打工。作为一名保安,赵兴每个月只有2000元出头的收入,这对于平时喜欢上网、酷爱泡吧的他远远不够。“怎样能够捞点外快”成为他的当务之急。
于是,赵兴利用作为超市保安的巡夜机会,先偷偷地拿了超市里的两条彪马牌皮带。等了两天,发现也没人过问,他胆子就大了起来。
自去年12月至今年2月的短短两个月里,他陆续从超市盗窃了彪马、耐克、罗宾汉、卡帕、李维斯等品牌的衣物、包、鞋、腰带等共计97件。后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些财物共计人民币24600余元。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赵兴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最终判决赵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