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网讯 今年5月,市民沈先生去温州市社保局办理市民卡,受理时被告知,他的市民卡早在4月份就于中国工商银行龙湾永兴储蓄所办理了。这让他有点摸不到头脑,自己是最近看到相关的新闻才想起来要办理市民卡的,从来没在哪个银行办理过市民卡。
沈先生找到工商银行永兴储蓄所,工作人员表示,办卡的材料是由沈先生所在的龙湾区某村委会统一送来材料办理的,可是村委会对此又矢口否认。对此,沈先生认为,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知情权和选择权都受到了侵犯。
同村400多人莫名收到市民卡 谁泄露了个人信息?
9月14日,记者来到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在听取了沈先生的情况后,该行办公室主任周向东表示,沈先生的情况,个人信息很有可能是由村委会提供的,否则银行没有其他渠道取得市民信息。
然而,沈先生所在村的村委会负责人表示自己也是一头雾水。他说,8月份工商银行的人把卡送过来,让他把卡发给村民。当时,村委会收到了400多张来自工商银行的市民卡,这些卡的主人均是村民。
该负责人还说,把卡发给村民的过程中,很多村民也表示不满,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就被办了市民卡,纷纷指责村委会擅自做主。
但这名负责人表示很冤枉,工行不知道从哪里知道得到村民的身份信息,办出了一大堆市民卡。有村民怀疑可能是社保局泄露了自己的信息给银行。
对此,温州市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胡云龙表示,已经着手了解沈先生的事情。并已发函给工商银行要求对事件进行调查。
未经本人同意 银行是否有权“先斩后奏”?
根据社保局规范申办程序,市民卡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即便委托他人或单位代办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委托以及代办手续。而在办理过程中,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申办市民卡,都需要本人签字。
对此,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却有另外一番解释。该行办公室主任周东向告诉记者,银行对于市民卡“批量办理”的流程跟窗口“零星办理”有所不同。批量办卡为了方面市民,是“先制作,再签字”,在等卡办出来之后,再由卡主签字确认。若市民不同意将市民卡挂靠在工商银行下,可以拒绝签字,改办其他银行。“批量办理”一般是针对单位和企业。
工商银行龙湾永兴储蓄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反正也是要办理市民卡的,迟早要办,工行也是为了便民。真的不想用可以注销。
对此,温州市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胡云龙明确表示,办卡之前,必须取得市民的同意。办卡之后也要市民签字确认,银行才可以向市民发放市民卡。而沈先生的市民卡办理,不仅没有得到本人的申请,也没有在放卡时得到本人签字。
市民在被银行擅自办卡之后 如何处理?
其实像沈先生这样的情况,在温州市市民卡推广的过程中不在少数。市区的张小姐,也曾向记者反映过类似问题。由于她本人一直持有建设银行的储蓄卡,因此想将市民卡也挂靠在建行,谁知去社保局办理的时候,被告知自己的市民卡已经被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之后,她为此注销、申请,又跑了一大圈。
温州市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胡云龙表示,遇到“被办卡”的情况,可以致电96225咨询、投诉有关市民卡的情况。确实需要更改银行的,需先到办卡银行进行注销,再到社保局办理更改需要的银行,社保局对“被办卡”市民的换行办卡一律免费。
不过,办卡容易注销难。办卡时只要提供身份证就可以,但如要注销市民卡,需带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到办卡的银行和社保机构办理注销事项。
另外,市民卡办出之后若要更改挂靠银行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而且手续相当繁琐。这三个月的时间和奔波,银行是无法弥补给“被办卡”市民的。
银行未经市民同意擅自办卡 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认为,市民卡兼具身份及储蓄的双重属性,应尊重本人的意愿予以办理。
银行在未经本人申请擅自为其办理该市民卡,对老百姓来讲并无约束力,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银行自行承担。若因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进行赔偿。
另外,市民卡的办理必然涉及到公民信息的提供,该事件中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是否存在非法获取沈先生所在村400多位村民的公民个人信息问题,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若确实存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情况,就不仅仅是侵权,工商银行将涉及到违法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