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三令五申严惩非法强拆的背景下,2013年6月25日,三河市燕郊镇副镇长李洪发以绿化为名率几十余人非法强拆位于燕郊镇兴民集村京秦高速口处姜超范4000多平方米的商业经营宾馆,据宾馆租用经营者姜超范介绍,拆迁后的地实际是卖给了京秦高速管理处用做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目前宾馆已被推平,原户主获得高额赔偿,而她作为经营者却没有获得与原户主协议上应有的赔偿,当地法院也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立案。作为燕郊镇副镇长李洪发何以要积极介入这起拆迁纠纷?京秦高速管理处的高额赔偿款究竟有多少?这里面的利益分割内幕又是怎样?这些都让此事件变得扑朔迷离,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非法强拆,国家有明文规定,强拆必须要履行政府正当的拆迁手续与相关拆迁文件。
以上为被强拆的宾馆经营者姜超范的上诉书:
上诉书
本人于2012年5月1日承租坐落在河北省山河市燕郊镇兴民集村(京秦高速)口处王永国4000多平方米的商住房“燕宏祥宾馆”,合同期限15年。2012年5月1日我缴纳租金35万元后,并就租赁房屋花巨资进行装修并购置经营物品。可是不到一年,燕郊镇副镇长李洪发派房东传口信征地要我搬出,并扬言“先停水后停电,如不搬有的是办法整你”。2013年6月25日,三河市燕郊镇副镇长李洪发带公安城管以及带纹身的黑势力几十余人,全副武装,出动4辆大铲车,早7时在没有任何拆迁文件,也未张贴告示或口头通知房屋租用人(我)的情况下,突袭宾馆,强行把还在睡梦中的在住人员光着上身就赶出来,并抢去宾馆工作人员手机。我9点16分赶到时,几十个黑势力公安城管齐上阵把我的小轿车团团围住,并对我的车连砸带踢。当我打开车门试图理论时,他们把我拽倒,抢走我的手机及车钥匙,车后挡风玻璃也被砸碎,随及车被抢走开跑。我多次往省公安厅报警,一个星期后,燕郊派出所告知我去马路边取车。我与房主王永国的合同上明确规定征地因拆迁赔偿装修费和损失费共计应为400(肆佰)万元。副镇长李洪发与房东沆瀣一气,至今只让房东赔偿了我110万元,剩下的290万元和毁约后又造成的损失共计505.6667万元,不予赔偿,法院也设各种理由不给立案。对于燕郊镇副镇长李洪发野蛮拆迁、抢夺财物的违法行径,我多次报警无果,请求有关部分能予以关注并支持一个老百姓的正当权益,严惩违法官员不作为的恶劣行径。
上诉人:姜超范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