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加多宝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亦即媒体俗称的王老吉“被改名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原告王老吉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被告加多宝不得在广告宣传上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或“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赔偿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各知名媒体公开道歉等内容。
王老吉加多宝“改名之争”由来已久。2012年5月9日,广药集团依法收回红罐“王老吉”生产经营权,随后正式推出红罐王老吉凉茶。但就在同时,加多宝公司开始在全国大范围进行“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虚假宣传,意图混淆视听,制造王老吉改名甚至消亡的弥天大谎,以此来获取不正当利益。这些恶意虚假宣传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凉茶市场秩序,对王老吉的品牌和销售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面对加多宝铺天盖地的虚假宣传,王老吉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自身权益,于2012年11月30日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诉中禁令。同年12月27日,广州市中院专组织双方进行听证,最终法院认为,加多宝及其经营者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因此下达诉中禁令,为避免对王老吉的合法权益继续造成损害,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相关行为。至2013年9月3日,广州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改名案”由此进入庭审环节。
在庭审现场,王老吉通过详实的事实证据,证明加多宝曾经进行过大量相关虚假宣传,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对王老吉合法权益造成了巨大伤害。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加多宝巨资炮制的虚假广告逐渐露出了其真面目。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市场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同时法制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企业守法经营,正当竞争,然而加多宝却提供了一个逆潮流而动的反面教材典型。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在商业法律高度发达的西方社会,以加多宝这样明显恶意的大规模虚假宣传,必将导致巨额赔偿,甚至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而且从商业伦理的角度也为公众所不齿。随着我国法制经济的进步,这种违法商业竞争的生存空间必将越来越小。
有凉茶业内人士表示,不难看出,“被改名案”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加多宝一贯风格的体现。当前全国上下都在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企业需要通过守法经营来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能屡次违反法律和商业伦理,制造不和谐因素。随着消费者对真相的日益了解,这些行径必将遭到市场和社会的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