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儿女一年不归家,新疆空巢老人起诉实行“探望权”,将自己的五个儿女告上了法庭。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生活在新疆五家渠的吴某,是一位已经60岁的老太太。她早年丧偶,独自一人将五个儿女抚养成人。因为工作关系,五个儿女纷纷外迁,老人身体越来越不好,五个儿女却以工作忙为由,已经有一年多没来看望老人。2013年7月1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生效后,老人思量再三,终于下定决心将五个儿女起诉至法院,想通过法律来约束儿女实行“探望权”。要求五个儿女轮流每周看望一次,并且每人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
立案后,芳草湖垦区法院民庭法官考虑到不破坏双方间的亲情关系,没有直接通过开庭判决的方式来审理这起案件,而是将老太太的五个儿女共同召集到办公室,耐心解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告诉他们不探望、不赡养老人都是违法行为。老人的长子惭愧的说:“我作为长兄,没有对母亲尽孝,没有当好兄弟姐妹们的表率,一定改正。以后一有空就会带一家人去看望老人,并打算把母亲接到自己工作的城市共同生活。”之后,其他儿女也纷纷表态,将每月按时支付赡养费,并对母亲定期轮流看望。在老人起诉的第二天,民庭法官就接到吴某的电话,声称自己的五个儿女均到家中来探望自己,并表示要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