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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见证遗嘱被认定无效 老人告律所索赔30余万

  • 时间:2013-08-07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侯先生出庭与律师打官司

      侯先生的父亲写遗嘱,授意其百年之后,自己拆迁得来的一套公租房赠与二儿子侯先生“永远居住”。为保此遗嘱有效,侯先生花了2500元让两名律师做了律师见证。但父亲百年后,亲戚告到法院,这份遗嘱因这套拆迁安置房共有5名安置人,侯先生的父亲作为承租人无处分权被认定无效。

      如今,侯先生将出具《律师见证书》的律师事务所告上法院,因房屋居住权被剥夺讨要损失30余万。昨天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

      花钱请律师见证留遗嘱

      说起来,侯先生的官司已经打了好几年,起因也是因为房子。

      侯先生的父亲原先住在老宣武区姚家井一带,总共有一间半平房,属于公租房性质。1998年因拆迁安置,侯先生的父亲换得一套位于丰台区嘉园三里的公租房。

      根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这套90余平方米的三居室安置人口为五人,包括侯先生的父母以及侯先生的三个侄子。侯先生的父亲仍是此房的承租人。

      2003年,侯先生的母亲病逝。2008年3月,侯先生的父亲委托律师作为见证人将这套三居室遗赠给了二儿子侯先生。

      据侯先生讲,父母生前一直由他照顾,这套房留给他是父亲的意愿。2006年,他曾经根据家庭协议,给其他兄弟姐妹每人一万元房款补偿。之后他的儿子搬入该房与爷爷共同居住。

      2008年,侯先生因担心父亲百年后兄弟姐妹会因房子起纠纷,心中不踏实,于是想让父亲留个遗嘱。

      他找到了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2008年3月,侯先生的父亲亲笔写下“我愿意和二儿子一起生活度过晚年,因二儿子孝顺,我百年之后房子给二儿子永远居住”的遗嘱。齐致律师事务所委派了两名律师为侯先生的父亲做了《律师见证书》,证明老人在律师面前写下上述内容,该内容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侯先生为此交纳见证费2500元。

      房屋遗赠被认定无效

      2009年5月,侯先生的父亲过世。此后,侯先生的两个侄子分别将侯先生的儿子告上法院,要求腾房。

      丰台法院审理认为,这套三居室系拆迁安置公房,侯先生的父亲作为房屋承租人,只有房屋的使用权,并无处分的权利。而两名原告作为拆迁安置人之一,享有在该房居住的权利。

      据此,法院认定侯先生的父亲生前所写遗嘱无效,并将其中的两个房间分别判给了两名原告居住使用。

      侯先生提起上诉,后又向高院申请再审,但均被驳回。

      侯先生的儿子侯某也因拒绝履行判决,被拘留30天。2011年9月9日,拘留期满的侯某被法院直接带回涉案房屋,强制腾房。

      昨天侯先生在法庭上说,当初做完律师见证后,被告的律师曾对他说,让他“放心大胆去住,从今天你已经受到法律保护了”。于是,他踏踏实实对房子进行了装修,补交了欠缴的房租和暖气费,还为逝世的父母购买了墓地,共投入22万元之多。

      如今,这么多份判决却认定老人的遗赠无效,致使他对涉案房屋的居住权被剥夺,令他和家人备受打击,他爱人还因此进行了心脏搭桥手术。

      “遗嘱被判无效已经4年了。我们要一个说法。我们全家的合法权益都受到了侵害。”侯先生将齐致律师事务所告上法院,要求其双倍退还见证费5000元,赔偿经济损失22万元、精神损失10万元。

      律师只证明是老人真话?

      昨天,被告律所的代理人、也是当初做见证的律师之一出庭称,当初侯先生隐瞒了家里存在拆迁安置纠纷的情况。正常情况下,共同居住人居住一年以上,且无其他房产的情况下,是可以继续承租房屋的。

      “但因有了拆迁补偿协议在先,才导致老人的遗嘱无效。见证书之前纠纷就已经有了,但我们不知道。”代理人辩解称,其所作的律师见证,只是为证明老人确实这么说了,其所写的内容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侯先生的诉讼损失并非因为《律师见证书》无效引起。

      但侯先生却称,他在花钱请律师见证前,已告知家中全部情况。侯先生说,他之所以请律师,就是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

      昨天,法官要求侯先生回去明确具体索赔数额并补充证据,此案将择期继续审理。

      律师见证遗嘱地位尴尬

      为此案,记者专门采访了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杨晓林。杨律师说,遗嘱处分的应当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必然会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公证处在进行遗嘱公证时,会对遗产的范围、权属、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进行严格审查。但律师见证遗嘱在法律上却是一个空白,并无具体操作规范。在法律效力上,律师见证与普通人的见证也无任何区别。

      但老百姓既然找到律师,肯定是希望立一个有效的遗嘱,避免将来的纠纷。杨晓林表示,按道理律师应该要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包括财产的范围、权属等,除非当事人有特殊要求,或作出特别声明。但现实中,律师的调查权限又受到很大限制。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律师的调查权限又有限;如果当事人隐瞒真相,律师风险又很大,因此,律师见证遗嘱的地位其实很尴尬,所以很多律师并不愿意接这样的业务。

      记者了解到,全国律协目前正在起草制定律师见证遗嘱的操作指引。但问题是,即便指引出台,也仅能供律师在办理继承业务中作为参考,而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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