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的陕西富平“产科医生拐卖婴儿”案告破:公安机关已找到被拐婴儿并将其接到富平,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名;对富平妇幼保健院院长、主管业务副院长、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予以免职;警方对群众报案的6起案件立案侦查一起,其余5起正在调查情况。
新闻中所披露的富平贩婴案细节,耐人寻味。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某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随后,该婴儿进入了跨省拐卖婴儿团伙,被买来卖去。
在富平贩婴案中,产科医生丧心病狂,突破了医生的底线,也突破了做人的底线。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令人震惊的是,“贩婴医生”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居然屡屡得逞。究其原因,这一方面,是人们对医生和医生的“建议”过于信赖,一听医生说“你孩子都这样了,还要治疗吗”,人就吓懵了。另一方面,是那些受欺骗的父母缺乏基本医学常识,新生婴儿是否有先天性疾病、能不能治好,不能听信医生一句话当定论,而要多方检查、核实、求证,进而设法救治。
“贩婴医生”的谎言屡屡得逞,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选择的下手对象,往往是家庭困难的群众。在这些“受害者”心目中,孩子一旦摊上“疾病”,花钱往往是个“无底洞”。哪个孩子都是父母“身上掉下的肉”,谁个不心疼?经过思想斗争,选择“自愿放弃孩子”,背后的现实考量,往往是对“看病难”“看病贵”的无可奈何。从这个角度,保障人人“医有所医”,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才是尊重生命最有力的依托。
任何一个生命来到世上,都可能遇到各种意外、不测。做父母的,谁都希望自己孩子一生下来就健健康康。但是,即便对于真的有疾病的孩子,也需要有一个负责任的态度,把“不抛弃、不放弃”坚持到最后一刻。看到“产科医生拐卖婴儿”案报道后,那些向公安机关报案“失踪”孩子的父母,毫无疑问是受害者,但对于一个新生命而言,他们因为怕孩子的“疾病”成为负担,在“自愿放弃孩子”的纸上签了名字,他们蔑视生命,无异于成了“贩婴医生”的“帮凶”。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然而,在现实中,抛弃残疾婴儿现象,却时有发生。对于那些“自愿放弃孩子”的父母,不仅需要补补生命教育这一课,更要补补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