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意见》接受了记者专访。
加强节目管理的呼声高
问:最近,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是否就是网上所说的“限娱令”?
答: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称为“限娱令”是不准确的,广电总局一直是鼓励办好积极健康娱乐节目的。简单用“限娱”的说法,容易引起人们误解。《意见》主要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上星频道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格调低俗、形态雷同等倾向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问:请谈谈《意见》起草经过?
答:近两年来,广大观众对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呼声很高。在起草之前,我们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对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进行了深入调研,具体分析了当前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播出情况,尤其是对新闻类节目、娱乐性较强的节目播出内容、时段、时长进行了统计分析。经过半年的反复讨论,十次较大调整修改后完成文件起草。
加大新闻类节目播出
问:根据《意见》,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节目将在哪些方面有所增加?
答:《意见》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加大新闻类节目播出比例,每个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不得少于30分钟。
据统计,目前34家上星综合频道中,日播新闻类节目时长达到2小时以上的只有15家,比例为44%;每日黄金时段内(18:00-23:30)自办新闻类节目达到2档以上的有23家,比重为68%。《意见》实施后,有接近半数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会增加新闻类节目播出量,观众将能更加及时充分地获得更多新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