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近日再次下拨105.1亿元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加上此前下拨的187.8亿元,中央财政共下拨2013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292.9亿元,惠及全国968.9万优抚对象和17.3万老党员。
补助资金的发放范围包括: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