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为境外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层层招募人员担任其下级代理,发展参赌人员,一年时间里,寿某所持有的代理账号内投注金额高达633亿元。1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网络赌博案作出一审判决,寿某等17名被告人因开设赌场罪分别获刑并被处以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间,寿某从他人处获取皇冠、太阳城、美联社、利记等赌博网站代理账号并担任代理,同时招募蒋某、陈某、宋某等5名被告人担任其下级代理,接受投注,并从中抽头渔利。
拿到“一级代理权”后,蒋某等人一级一级发展下级代理人和参赌人员,并从中获利。且在此过程中,胡某等7名被告人则分别接受指使,负责分发赌博账号、制作赌博账目、收付赌博款、向上级代理运送现金赌博款、协助发展参赌人员等工作,并从中抽头渔利。
经鉴定,被告人寿某代理赌博网站的涉案投注金额高达633亿余元,而其他几名被告人所代理赌博网站的涉案投注金额少则1000万余元,多则数十亿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1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对各被告人予以刑事处罚。寿某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缓刑,故撤销缓刑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2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至7年6个月不等,并分处罚金2万元至105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