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父母、奶奶抱着死者的孩子,去南泥湾采油厂讨要说法,但进不了大门,后被该厂对面的松树林派出所和该厂的保安,强行拉到该派出所关了一上午。其中,还有保卫人员推搡、挥拳殴打现象。
三代人无法,只得硬闯。出了派出所的门,闯进了南泥湾采油厂院子。但随即被保卫人员和警察制服。之后,三个大人被分别塞进三个警车,一直拉到几十公里之外的延安市去安塞县方向的河庄坪一个院子。在这里,他们被关了一个下午。
对于死者家属在南泥湾采油厂的“待遇”问题,南泥湾采油厂党办的一位女负责人说:“我没有听说过”。同时,这位负责人又强调说:“我们的人绝对没有打他们”。
当死者被送到医院时,医生就要求给切喉,但被死者父母在电话里拒绝;之后,医生又几次要求切喉,但都被家属拒绝。家属从外地赶到延安医院,死者也对父母说,他自己也反对切喉,如果切了气管,就说不成话了。
一个烧伤病人,思维正常,说话正常,治疗烧伤与切喉有什么关系?就是外行也明白其中道理,延安的医生为何这样做,不得不引人怀疑。
其五、刑事案件问题。
死者生前就知道自己是给人帮忙遭难的,但绝对想不到死了以后被冠以盗油贼的帽子。
死者父母也想不明白,17日前,从没有人说自己的儿子是偷油的。死者17日凌晨去世,死者父母17日找派出所、安监,却说是刑事案件。
死者家属田文杰表示,若果真是偷油导致需要出示现场证据。据他所言,爆炸事发现场已被彻底清理,当地警方迄今也并未给予答复。中国网记者反复致电该办案民警,并未获得答复,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派出所值班民警明确表示对此案详情“无可奉告”,若采访需分局同意。
如果按死者说法,纯属南泥湾采油厂管理责任;如果按照派出所说法,南泥湾采油厂责任微乎其微了。其中利害,不言而喻。
那么,派出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如何判定是刑事责任?不可而知。
其六、“偷油贼”赔偿问题。
田文卓去世后,其父母一直向南泥湾采油厂讨要说法,但得到的是南泥湾派出所、柳林派出所的“安抚”。这两个派出所希望“拿钱”走人,了结事情。
“最初,派出所给5000元,后来说给2万元” 死者田文卓父母说“现在,他们说给9万元。9万元想买一条命、堵我们的口”。
据说,这9万元是要以社会救济的名目给的,但民政方面的人并没有出现过。
“偷油贼”死了,“刑事犯”死了,还会被救济,这也是奇闻。那么,出钱的到底是谁?只有能知道的知道。
自然,还有南泥湾采油厂管理责任,其安全管理措施仍存诸多漏洞,“为何“盗油者”能进入油罐场地?油井场地周围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值班管理措施制度如何规范?”
据悉,就在这起爆炸发生11天前,延长石油召开了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延长石油董事长沈浩与有关单位签订了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沈浩会上提出五条要求,其一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二要加强重要环节安全监管,抓好劳务派遣人员和外协队伍监管。
以上种种,南泥湾采油厂该作如何解释?
述评作者 公众社评论员 秦宇 和谐西部网 张宗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