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郭佳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谁也不会想到,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这名仪表堂堂的小伙子,会是一个诈骗犯,且诈骗数额高达80余万元。
郭佳是北京市一名高校的大学生。2010年春节过后,即将毕业的郭佳面临就业难题。一直未找到工作的郭佳,动起了利用军人身份诈骗的歪念。2010年2月,郭佳在网上定制了一套单位为军委办公厅秘书局的假军官证。除此之外,郭佳还为自己打造了种种行骗装备,涵盖各军种、警种、职衔,一应俱全。郭佳平时都身着军装,见到同学便称自己已经在总参或者中央军委办公厅工作。这让学弟们羡慕不已。郭佳还称自己认识领导,可以给学弟安排到军队工作。
2010年上半年,郭佳分别以帮助学弟调入北京军区工作,需要活动经费为由,收取学弟“好处费”。当时的大三学生小喻和小贾便上了当。2010年7月19日,小喻按照郭佳要求,给其汇款人民币6万元。小贾也被郭佳骗取4.5万元。对学弟的诈骗,让郭佳尝到了甜头。
2011年5月,陈旭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郭佳。郭佳身着军服,自称是总参谋部政委。陈旭便对郭佳说,自己想做烟草出口生意,问郭佳有无关系可以办理。郭佳一口答应,但是称需要提供50万元保证金。
郭佳为了让陈旭相信自己,给陈旭出示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签发的出口贸易计划报告。陈旭随后把合作伙伴、阿联酋的朋友请到中国,他们拿着这份出口贸易文件到国家商务部核实,商务部称这份文件系伪造。陈旭于是向郭佳核实,郭佳称文件是通过领导关系办理,无法查到,以此骗取了陈旭的信任。同时,郭佳向陈旭施压,称文件系通过领导关系办理,如果业务中止,无法向领导交代。
此时,阿联酋的朋友已经回国,而身在骗局之中的陈旭认为,既然郭佳已经办理了批文,如果不把业务做下去便对不起郭佳,便向郭佳引荐了王凯,与王凯协商把这份批文转给菲律宾的一家公司。
2011年11月8日,王凯、陈旭、郭佳见面。郭佳与王凯签订一份协议,内容是在5至10日内把商务部批给阿联酋公司的批复转给菲律宾公司,但是需要王凯交纳50万元风险保证金。陈旭为郭佳做了担保。当天,王凯即给郭佳的账户内汇入50万元人民币。后郭佳于2011年12月给了王凯两份国家机关文件,一份是国家发改委文件,一份是商务部交款通知,后经鉴定,两份文件系伪造。
之后,郭佳开始躲避王凯的电话、信息,王凯逐渐感觉到被骗,于2012年2月24日报案。
2012年3月11日,郭佳被抓获,警方于次日在其租住地查获大量涉案物品,包括伪造的批复文件和公章。
郭佳被抓获后,自始至终百般狡辩,拒不认罪。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12月21日以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对郭佳提起公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随后对其作出有罪判决。郭佳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