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朝日新闻》报道,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19日正式确立了新的核电站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将作为法律条规于7月8日开始正式实施。受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影响,新的基准大幅强化了对于严重事故、地震海啸、以及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对策。
新管理办法规定电力公司有义务制定严重事故的应急对策。电力公司应配备可在事故发生后用于冷却反应堆的电源车、消防车,以及用于防止放射物扩散的设备等。电力公司还需具备抗震、防辐射的紧急对应办公室,以便在发生核泄漏的时候开展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