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广西南宁市友爱路立交桥下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滋事事件,并引发聚集围观。对此,南宁市公安局于14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
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义会上通报称:6月13日晚20时24分,陈某(男,36岁,安徽省太合县人)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丰田小轿车在友爱立交桥下与莫某驾驶的桑塔纳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事发后,双方发生争执,出租车司机莫某被打。民警在接警后赶到现场调查处理,认定陈某负该事故全责,双方对此无异议。但莫某要求陈某当场赔偿被打的医药费,并召集其他出租车司机到现场。这起交通事故引起周边群众大量聚集围观。当莫某与陈某在公安机关现场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并兑现后,现场民警按程序依法准备将陈某带离调查并扣押无号牌车辆时,遭到现场人员阻挠,部分人员情绪失控,谩骂民警并围打陈某及其女友。现场滋事人员将陈某的车掀翻,从车内掉出两副旧式军车号牌,现场滋事人员随后点燃该车焚烧,一些滋事人员推翻现场的2辆警车和1辆敞开式巡防车,并用石块、棍棒、砖头等攻击现场执勤民警,事态进一步升级。
王义表示,“现场民警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克制,并反复劝阻”。在劝导无效的情况下,为防止事态继续扩大,在增援警力到达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控制26名现场滋事人员,扑灭着火车辆,疏散围观群众,并将受伤的当事人送往医院治疗。
至14日凌晨4时许,现场事态已得到平息,围观群众经劝说后,逐步离开。出租车司机莫某伤情较轻,经治疗已无大碍,陈某及其女友也不同程度受伤。
王义同时透露,当事人陈某自称是驻桂某部队军人,经向该部队核查无此人,其车上的旧式军车号牌“空J15058”、“空J15068”均为假号牌。其所驾的车辆,公安机关也正在进一步核查。
王义表示,公安机关将对陈某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现场参与打砸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追查并严肃处理。同时,希望曾在场的市民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和线索。关于后续调查处理情况,南宁市公安机关将及时向媒体通报。(记者 张垒 许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