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营养餐真正有营养,就有必要升级“套餐”,加大补贴力度与配套资金拨付水平。而要保障学生营养餐的长久安全规范运作,还必须加强和完善监督与追责机制。
据新华社报道,青海大通548名学生“营养餐”食物中毒、广西都安400余名小学生喝“营养餐”牛奶腹泻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一边是食物变质,一边是营养缩水,营养餐究竟营养了谁?
自2011年秋季开始,中央财政每年拨付160亿元专项资金,为3000多万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孩子,提供每人每天3元补助,用于免费午餐。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效果如何,看来是到了进行检讨的时候。
营养餐是一项好政策,但好政策如何执行好,让学生真正受益呢?这首先要保证财政补贴全部落实到位。就目前物价水平,3元补助只能保证学生吃饱,而难以吃好。据最新一期《新世纪周刊》报道,在整个贵州省,只有安顺及其所辖市县的营养餐标准为4元(其中1元由地方财政补贴),即使如此,营养餐也只能管饱。由此,不难想象其他地区推行营养餐的情形。
倘若缺乏地方配套,恐怕很难扭转营养餐不营养的状况。如果地方政府不积极参与,不仅营养餐谈不上营养,还可能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报道显示,发生食品中毒或变质问题的多为企业供餐。这是因为,企业不会做赔本的买卖,为了保证利润降低了质量和管理。
可见,眼下比较迫切的一个问题是,重新核算营养餐成本,适当提高中央财政拨付水平,并对地方配套资金进行明确规定。要让营养餐真正有营养,就有必要升级“套餐”,加大补贴力度与配套资金拨付水平。与此同时,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其中,通过做加法的方式,为营养餐计划添加营养元素。
当然,无论是否增加财政投入,要让营养餐计划不变味,都离不开严格的管理监督。对此,《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有详细规定,关键在于落实。如细则规定的(地方)主要领导负责制、校长负责制、陪餐制以及留样制,倘若执行到位,就能有效杜绝营养餐质量问题。但对于一旦发生问题该怎么处理,却缺乏有力的惩罚措施。例如,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企业,仅以中止合同了事,难以形成足够的震慑力。
这表明,要保障学生营养餐的长久安全规范运作,还必须加强和完善监督与追责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家长和公众介入营养餐的日常监督。营养餐有没有质量问题,其实不难发现,难就难在学校或地方能否按规定如实公开相关信息。
营养餐计划是一项民生工程,既已启动,政府就负有不可推卸之责。由是观之,才不会陷入“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之类的模糊认识。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说只要政府有所投入就不该苛责,而应坚持只要有权力介入的地方就需要监督的观点。也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政府把一项好的政策真正办好,保证学生营养餐不变味。
本报特约评论员魏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