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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绥芬河市:骗子诈骗千万警察涉嫌暗中保护

  • 时间:2013-05-02 新闻来源: 华夏评论网
  • 我叫修利文,1972年11月22日出生,现住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绥芬河镇2委7组,身份证号:231081197211220614,电话:15561955999,恳请有公平、正义感的领导督促、查处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侦察崔磊、王玉成等人合伙诈骗修利文1250.7万元人民币一案。

    修利文在2011年6月份到绥芬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请求立案侦查崔磊、王玉成等人诈骗修利文1250.7万元人民币一案,却遭到经侦大队长董志民推诿和拒绝,没办法修利文只好到牡丹江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该支队指定绥芬河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但董志民却迟迟不予立案。无奈之下,修利文只好找上级领导,在上级领导的关注下,2011年9月1日绥芬河公安局才正式立案,立案后董志民却不积极开展侦查工作,只安排一名侦查员办案,还经常利用职权将为修利文办案的侦查员刘光欣派出去学习、训练、抓逃等,导致修利文的案件处于无人侦办的处境。

    修利文在2011年9月份书面申请绥芬河公安局经侦大队采取措施查封、冻结、追缴崔磊、王玉成等人诈骗修利文的1250.7万元人民币,董志民却不安排侦查员采取任何措施,直到现在这笔巨款也没有查封、冻结、追缴。

    修利文还向市领导反映过公安机关不办案的情况,市领导还亲自过问,董志民就以涉案人出国在逃为由骗市领导。后来,修利文查出涉案人崔磊、王玉成等人根本没有出国,在多方领导的关注和督促下,绥芬河公安局才于2012年4月份将案件移送到牡丹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已被牡丹江市检察院退补两次,董志民根本不按程序办案,所以迟迟不按牡丹江市检察院的要求补充侦查,导致修利文的案件一直拖到现在,而且董志民还将修利文在2011年6月份报案时给董志民的一份视听资料(证据)隐藏起来不给办案侦查员,直到2012年7月份修利文问董志民要才拿出来给办案的侦查员。

    修利文被诈骗的巨款至今没有追缴,诈骗犯罪嫌疑人至今没有归案依然逍遥法外,继续做着骗人的事情。由于被诈骗的钱款数额特别巨大现在修利文全家举债度日,生活十分凄惨。董志民还多次声称:我们上面有领导关照,修利文告也告不赢,谁来查也没用。综上各种原因案件现在处于无人管、无人问的处境。

    再次恳请有公平、正义感的领导关注此案,对案件进行监督。

    修利文

    2013年4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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