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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涪陵:交警开出“最牛”罚单 违章提前一年“早产”

  • 时间:2013-04-23 新闻来源: 西部新闻中心
  • 重庆涪陵交警开出“最牛”罚单,违章行为提前一年“早产”

    新湘报讯(驻重庆记者华波) 继新湘报独家披露重庆市涪陵区交警被市民质疑弯道违规执法,冒领导之名开罚单之后,22日,当地一位市民再次惊曝一份加盖“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巡逻支队”公章,违章时间竟然是“2014年4月11日12时30分”,该市民被处以200元罚款的车辆违章罚单,竟然被执法交警整整提前一年早产。该份罚单被当地知情市民戏称为涪陵交警“最牛罚单”。

    “没想到,现在交警也玩时空穿越,竟然把一年后的违章罚单都提前开出来了。”22日,重庆市涪陵区一位不愿具名的市民质疑交警提前早产的违法处罚单,他告诉新湘报,两天前,他陪朋友到银行去缴纳交通违章罚款时,银行工作人员接过罚单时,满脸惊奇地说,“你还遭交警玩穿越了哟。”

    两人随即仔细一看,方才发现其违章行为竟然发生在“2014年4月11日12时30分”。“我们都不晓得这个罚款该不该交了。”

    这位涪陵市民告诉新湘报记者,其被开罚单是在2013年4月11日,当日中午,他和朋友驾车经过重庆涪陵区李渡新区时,在一个叫马鞍的地方停车吃了一碗面,回到车上时,便收到了一张罚款200元的违章罚单。

    新湘报在该市民提供的加盖“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巡逻支队”公章的车辆违章罚单上看到,涪陵交警写到,“被处罚人于2014年4月11日12时30分”在李渡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决定处以200元罚款。

    罚单下面的“处罚地点”显示为“李渡”。两位执法交警在“交通巡逻警察‘签名或盖章’”栏的签字后,盖有“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巡逻支队”公章。“两位执法交警的签名也让人摸不着头脑,根本认不清楚两位交警的签名。”

    22日,新湘报通过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政务值班电话了解该份罚单提前“早产”的经过时,一位工作人员称,交巡警支队下辖几个大队,并让其拨打交巡警新区勤务大队一位吴姓大队长的办公电话查询。

    22日15时28分开始,新湘报10分钟内连续多次拨打交巡警支队政务值班室提供的该支队涪陵新区勤务大队吴姓大队长的办公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西部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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