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京务工男子冯某痴迷炒股、买保险等金融投资,欠下了很多债务。冯某以“炒黄金”可获巨额利润为由,在两个月内向孙女士骗取了12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房山法院一审判处冯某有期徒刑3年,并罚款3000元,同时将在案的12万元发还受害者。
据了解,去年2月,来自四川的冯某偶然认识了喜好炒黄金的孙女士。了解到孙女士经济宽裕,且想用手头闲钱炒黄金,冯某便主动告诉孙女士,自己对于黄金投资有丰富经验,可供孙女士参考。自去年2月至4月两个月内,冯某从孙女士处骗得12万元。事后孙女士几次追问黄金的去向,起初冯某含糊其辞,后来就拒接电话。去年5月,孙女士报警。同年7月26日,冯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