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国内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 辽宁盘锦盘山县经贸局长韩铁民不作为不如回家卖红薯

  • 时间:2013-04-17 新闻来源: 凤凰网论坛
  • 我叫许翠兰(身份证:210319195808302326),现住辽宁省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开发区羊圈子镇。我以极其愤慨的心情向社会各界反映盘锦市盘山县经贸局长韩铁民的问题。韩铁民不为百姓做主,对法律置若罔闻,对法院有判决、信访部门有批示的问题,顶着不办,使问题得不到解决。
    1997年8月31日,我替父母以每公斤6元的价格,将5066公斤水飞蓟籽(别名乳蓟,种子入药,是优良的护肝植物)卖给了盘山县医药二厂,总金额应该是30398元。该厂当时只出具了收购凭证,并未付款。1999年的8月31日盘山县医药二厂又为我更换了新的收购凭证,但是货款仍没有支付,在我们多次催要下一直没有解决。
    2002年2月,在多次讨要欠款无果的情况下,我向盘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维护我父母的合法权益。3月7日,盘山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盘山县医药二厂必须支付货款,并承担欠款期间所有利息以及诉讼费用。尽管如此,医药二厂并未执行。
    因为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于是我们不得不走上信访之路。2012年2月,我和老父亲到盘山县信访局上访,信访局看了我们的材料后,将其批转到盘山县经济贸易局。我和老父亲来到经济贸易局后,韩铁民让一位领导接待了我们,这位领导说:“别跑了,都那么大岁数了,我们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你们回家等着吧。”听后,我和老父亲心情格外舒坦,觉得这回可遇到好人了,多年的折磨可要透亮了。
    可万没想到的是,2012年的2月29日,盘山县经济贸易局对我们的上访给予了书面答复:“由于盘山县医药二厂已经解体,无偿还能力,讨要欠债纯属个人行为,只是一般的经济债务关系,与政府没有任何的经济关系,不能承担此项义务……”。
    看到答复,我们的希望立刻化为冰水,再打电话时韩铁民却说:“谁收你的水飞蓟籽,你找谁去!”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再问则干脆不吱声了。
    对于当地政府这种答复,我的确无法理解,《人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权。我父母辛辛苦苦劳动所得的水飞蓟籽卖给盘山县医药二厂,理应得到法律保护,原医药二厂解体,并不意味债权债务消失,解体后的债务应该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解决,怎么能够以纯属个人行为,与政府无关而一推六二五呢?明明是应该解决的却拖着不办,能拖就拖,能推就推,不办事,不作为,这是什么作风?真是不如回家卖红薯!
    在多年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去年7月份,老父亲带着悲愤和遗憾突发心梗去世。他老人家去世前三天还问我欠的钱能不能要回来,政府还能不能帮咱解决……
    我通过媒体舆论向社会呼吁,盘山县经济贸易局必须按着盘山县信访局的批示解决我的问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不要让问题再拖下去了,不要使矛盾再激化了,否则其后果韩铁民你是负不起的!
    上述均为事实,我可以对每一句话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希望我死去老父亲的合法权利能够得到保护,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使老父亲能在九泉之下安息……
    控诉人:许翠兰

    身份证:210319195808302326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招聘信息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热点资讯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编辑QQ:2424125586 投稿邮箱:zgrdnews@163.com
    Copyright ? 2010 www.armintz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热点资讯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互联网服务中心 京ICP备19006392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