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的商户拿出材料向路人展示
国务院3月7日正式批复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这是全国首个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航空港经济发展先行区。这也是中原崛起的重要一部分。但是个别拆迁部门在处理拆迁这个敏感问题的时候简单粗暴不讲方式的行为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社会和谐,违背了中央的精神。
日前,我们收到大量拆迁范围商户的强烈反应,在郑州市航空港区做生意的众多个体工商户,为了航空港区的经济发展,他们在2011年找到不同的房屋开始依法经营不同的商业,按照国家的法律、政策合法经营,并交纳足够税款,繁荣了航空港区的经济发展,解决了大量社会就业问题。在经营初期航空港区政府向商户承诺:坚决维护商户的权益,感谢商户的投资,决不做危害商户权益的事情。可现在郑州市航空港区政府却出尔反尔,却要拆迁他们商户做生意的房屋,并且不对商户做任何赔偿,没有任何交代。航空港区政府简直视商户的权益如草芥,完全不顾商户的死活,不顾法律的明确规定,故意在国内部制造各种矛盾,造成社会的不和谐、不稳定。
拆迁即将进行时
经相关法律专家介绍,郑州市航空港区政府应当赔偿商户的损失是有法律依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租赁户租赁期间,租赁户行使业主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应得的利益。据了解商户的直接损失有:1、装修损失;2、员工遣散费;3、设备费用;4、长期培养客户损失;5、再开业装修费用;6、再寻门店转让费。应得的利益损失有:1、停产、停业损失;2、再租房差价等。航空港区政府应赔偿商户有航空港区政府的承诺,即然承诺不损害商户的合法权益,那么现在商户的合法权益已经被航空港区政府损害,航空港区政府就应当赔偿这些商户的各项损失。从情理上讲,航空港区政府也应当赔偿商户的各种损失。这些商户当初求亲戚,找朋友借钱,甚至贷款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生意是他们各家的主要生活来源,他们有妻儿、有父母,都需要我们养活,养活家庭和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的责任义务,也是航空港区政府的责任义务,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航空港区政府应当赔偿。如果航空港区不赔偿我们,他们将会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只能给国家的稳定造成损害,只能使社会造成不和谐。这种损害、不和谐,归根结底应当都是航空港区政府造成的。
商户呼吁:谁来维护我们的利益
据了解这些商户经营的商业有政府颁布发的《营业执照》,有国家机关颁布发的《税务登记证》,是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合法的经营者,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航空港区政府能依法依理赔偿商户的损失,他们永远都是守法遵法的公民,还能继续为航空港区的经济发展不遗余力的贡献。如果航空港区政府不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赔偿我们,一方面造成现在航空港区的不稳定,不和谐。另一方面,其它的投资者也不敢再到航空港区来投资,将直接影响到航空港区的声誉,直接影响到航空港区的经济发展,直接影响到航空港区的良性建设。和胡锦涛同志的“构建和谐社会”相违背,和习近平同志的“大力经济建设发展”相违背,更和国家的法律相抵触。综上,建设和谐社会、中原崛起的方向是正确的,地方领导应该在领导艺术上下功夫,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体察百姓疾苦,关注这些弱势商户被强制拆迁的矛盾,依法依理赔偿赔偿这些这些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商户的损失,做到和谐拆迁共同构建和谐的社会。来源:中国社会主义网 责编:许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