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少年极端行为多发,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3月25日,青海西宁市第十一中学初三学生刘某因琐事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向同学宋某连捅三刀,致使宋某当场死亡。2月25日,安徽六安某高中学生将同学刺死,起因竟是对座位分配不满。
而在不久前,仅仅因身体碰撞引起口角,一群12岁至17岁不等的少女围殴两名同龄人。不仅搜去受害人身上所有财物,还在脱去对方衣服拍摄裸照后,推着对方“游街示众”。青少年接二连三的极端行为,让人不禁追问:“青少年教育到底怎么了?”
全国政协委员、丽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雷后兴在前不久的一次访谈中认为,很多学校成为应试“工厂”的现实,是青少年极端行为频发的一个原因,约有70%的少年犯在校时就是备受冷落的“慢班学生”。
对此相关专家建议,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首先应改变在校教师“升学率至上”的考评机制。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汪琼告诉记者,目前大多数学校都将升学率、重点率等指标当作教师奖惩、评级乃至是否继续聘用的唯一指标,在此情况下,教师必然一门心思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结果有可能忽视对学生安全意识、法制观念等方面的教育。与此同时,教师往往以“好学生”为“榜样”对“差学生”给予“刺激教育”,结果不仅可能导致“差学生”自暴自弃,还可能引起同学之间不必要的矛盾。
汪琼认为,中小学应逐步建立更为科学、合理与人性化的教师考评机制,将学生安全、学生满意度等要素纳入其中,以此“倒逼”中小学建立职责分明、运行有效的安全机制。
“现在不少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几代人围着一个孩子转,这样的孩子很容易形成‘什么都是我的’‘啥事都我说了算’的畸形心理。”西宁市北大街小学校长李瑛说,“随着现在‘独二代’的增多,这种现象会越来越严重。”
然而事实上,独生子女未必就是“宠坏的一代”。有儿童心理学家认为,关键取决于父母养育孩子的心态和方法,如果孩子在没有兄弟姐妹的环境下长大,那么他们就更需要与同龄人玩耍,因此更容易懂得分享。同时,由于独生子女和大人在一起的时间更多,如果引导得当,往往比有兄弟姐妹的孩子更早熟。
相关专家还建议,应当积极通过法律对青少年成长的环境予以净化,对“问题少年”应积极进行早期干预,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兰花告诉记者,对于一些行为过于叛逆、构成社会不安定隐患的青少年,法律部门往往考虑到对其前途的影响,选择从轻处罚。“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并不成功,对于行为触犯到相关法律、或有违法行为苗头的青少年,应当不纵容,让其从小明白法律的权威,知道违法犯罪的后果。同时应当不抛弃、不放弃,依法对其思想和行为进行矫正。”马兰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