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和“找财产”是关键
“你们怎么找到我的?我搬了家、改了名、换了工作,还是被你们找到了。”被执行人孙某刚从酒楼出来,浑身酒气,见到执行法官时,他颇感意外,大惑不解地问道。孙某因欠债不还,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孙某如数还钱后,他既不上诉也不履行,而是玩起了“失踪”。由于规避执行能力较强,法官几次上门执行,他都逃脱了。这次之所以能将他堵个正着,得益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
“‘老赖’们为了躲避执行,常常隐姓埋名,和执行法官‘躲猫猫’,消失在人海中。而执行法官没有侦查权,不能动用技术手段查找‘老赖’的行踪。现在,我们设立了执行110热线,并与公安110报警电话联网,便于我们迅速采取行动,堵截被执行人。”青岛市黄岛法院副院长毕明泰介绍。
找到人,是顺利执行的第一步,而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才是关键。“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执行,常常转移财产,过去,执行法官要查询他们的财产情况,非常费劲。”青岛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张玉厚说,青岛全市法院年均26189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每年仅查询当事人、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等项就达253392次,派出法官509531人次,耗费2367万元。执行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十分突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青岛中院与银行、房地产、工商、车管、税务等协助单位建立起28条专线链接,搭建现代化的司法查控平台,足不出户,便可实现查询控制,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还避免了因工作环节多、周期长所导致的被执行人转移存款等现象的发生。在方便查询的同时,青岛法院注重保护当事人、案外人的信息安全,只能由办案人员查询所办案件当事人的财产情况。
去年12月,司法查控平台建成后,一个月内就查询案件1837件,采取控制性措施10件,涉及财产数额529万元。目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与驻鲁39家金融机构签署了司法查控平台建设协议,覆盖全省的金融查控系统已起步运行。
让“老赖”付出应有代价
近日,山东省青州市某公司会计在银行办理贷款申请时,遇到了困难。“不好意思,征信系统显示,贵公司有不诚信诉讼行为,我们不能为您办理贷款,请您及时与青州法院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如是答复。
公司负责人得知这一情况后,慌了神,一打听,原来,该公司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评定为“严重失信”,并记录在诉讼信用信息库中。根据规定,银行拒绝向其发放贷款。不仅贷款受限,将来在工商登记、招投标、房产登记等方面都会遇到类似“障碍”。这位负责人赶紧联系青州法院,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支付了8万元欠款,法院也为该公司涂销了失信记录,使公司重新在银行获得了办理贷款的权限。
这是山东省潍坊市建立诉讼诚信体系整治“老赖”的一个案例。“这个体系最初是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而设立的,取得良好效果后,推广到整个诉讼环节”,潍坊中院执行局局长李述胜说,过去,由于缺乏失信制约机制,诉讼过程中伪造证据恶意诉讼、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等失信行为大量存在,扰乱了正常的审判执行秩序。
现在,诉讼当事人走进潍坊法院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就会提供一份《诚信诉讼提示书》,告知诚信诉讼的重要性和诉讼失信行为被记录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在当事人作出诚信承诺后,法院便开始记录其立案、审判、执行、鉴定等各个环节的信用信息。
“当事人转移、变卖、毁损、隐匿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扣4分;以虚构债务、关联交易、财产混同、抽逃注册资金等形式规避执行的,扣2分……”李述胜介绍,对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协助义务人、中介机构,也有类似的信用评价体系。失信主体对失信信息认定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由合议庭审查。
“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对政务、商务、社会领域诚信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潍坊市工商局局长郭际水说。
让“老赖”为失信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有效制约失信行为。目前,因受联合制约,潍坊已有1540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裁判,涂销了失信记录。
公开透明才能增强公信
“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而进入执行环节的案件,多数情况属于无财产可执行的案件。例如,在许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中,被告人多数家徒四壁,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因此,目前法院整治的重点集中于有财产可执行,但规避执行的情形。”张玉厚说,但申请执行人往往不理解,认为法院执行不力,甚至是和被执行人串通勾结。
经过调研,青岛市中院发现,执行信访中90%以上和案件实际执结率低、执行案件不公开、透明度差等有关。
为了提高执行的公信力,青岛市中院在审判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自主研发了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细化和规范了执行办案程序和操作流程,将执行法官的所有执行行为以执行日志的形式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给当事人以增加透明度。
“您好,我是法院执行局,您申请强制执行青岛某商贸公司拖欠贷款一案,法院于昨日调查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及名下车辆登记情况,发现有一笔款项刚存入其账户,现该笔存款已被依法冻结。”到青岛法院申请过强制执行的申请人都会收到类似的短信,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执行法官阅卷、送达、制作笔录、调查财产线索、采取执行措施、制作司法文书、评估拍卖、案款管理、结案的每一个步骤都会通过短信告知申请执行人,实现了执行权力行使的全公开。
“通过法院发来的短信,我及时了解了执行动态,知道法官做了哪些努力,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我也认了。”曾经申请执行的刘某说,“有时,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也会通过短信告知法官,法官们会立刻行动、调查情况、采取措施。”
对于破解“执行难”,山东青岛、潍坊法院的探索,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山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关升英说:“加强法院自身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在全社会形成‘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的环境,才能有效化解法院‘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