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原副所长孔防军涉受贿罪一案,今日上午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公开审理。据悉,孔防军因任职期间放松监管,致使大量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违规顺利上牌。
公诉机关称,2006年9月至2012年4月间,孔防军担任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分管车辆技术检验业务和车辆牌证管理业务。其间,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长期放松对广州市人禾检测站违规办理新机动车上牌、机动车年审等业务的监管;并多次收受人禾公司负责人黄集洪贿送的人民币8万元及价值人民币34万余元的烟酒、虫草、燕窝、家具等。2012年7月23日,孔防军被公安机关羁押。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孔防军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应数罪并罚。庭上,孔防军对受贿8万元表示认罪,但否认自己犯玩忽职守罪,并认为自己所收受的礼品价值并未达到34万元人民币。他称,自己与人禾检测站并无直接联系,而是自己分管的车辆检验科与人禾检测站互相联系。
2010年,广州市正式启用新机动车检测系统,旧系统同时全面停用。黄集洪出资成立的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主营为车主代办机动车年审、新车上牌、异地车迁入等交管业务。黄集洪为了继续使用旧检测系统,向包括孔防军在内的8位民警行贿,导致了广州市车管所窝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