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如何执政?是考核执政者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展成果的能力问题。 近期,发生在山西平顺县工程弃渣隐患重重,政...
编者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
为谁执政、靠谁执政、如何执政?是考核执政者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展成果的能力问题。 近期,发生在山西平顺县“工程弃渣”隐患重重,政府多部门监管失职,地方政府无所为能的推诿行为,不得不对平顺县执政者的执政能力产生质疑?
【中华舆情网3月13日山西长治电:】修筑高速公路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发生在山西平顺境内长平高速公路中,中交四建“店大欺客”随意倾倒工程废渣,给附近居民、临近河南省的部分居民的生活带来后患的恶劣行为,群众更是义愤填膺。
3月2日,网络披露山西长平高速公路平顺段,多个标段向当地河道(虹霓河)倾倒大量的弃渣弃土,仅第一标段就向河道倾倒80万方,而且无任何防护措施,安全隐患非常严重。《山西平顺县:监管流于形式 政府被指不作为》一文既出,引起山西省委书记、长治市市委书记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对媒体曝光的问题紧急处理。随之,记者再次赶赴山西平顺进行采访。
村民:弃渣堆满河道,洪水来袭百姓遭殃
山西平顺地处太行山南端,为典型的石灰岩干石山区,境内群山起伏,沟壑纵横,因而一旦遭遇强降雨,该县势必会发生洪涝灾害,由此会引发本地区以及毗邻的林州地区百姓的生命安全之忧,这也正是山西长平高速公路平顺段所涉村庄百姓最为担心的事情。
张老汉在平顺县芣兰岩村生活了30多年,很难想象强降雨雨季来临之时,引发的山洪是多么的让人恐慌。从山上冲击而来的山洪眨眼之间就可以“吞噬”整个村庄。张老汉称,20岁那年芣兰岩村发生过一次让他刻骨铭心的山洪灾害,整个河道的洪水高达20米左右,但是他称当时的河道泄洪能力很好,加上老百姓急于撤离才不致发生惨案。但是近几年由于长平高速公路建设,大量工程弃渣被倾倒河道内,最高处堆积高达16米,甚至和百姓房屋院落齐平,所以河道泄洪能力可想而知。
记者沿着堆满工程弃渣的河道缓缓行进,眼前只能看到被填平的河道已经成为一条便道,根本看不出河道的最初模样,河道内几乎是废弃的工程建设中毁坏的植被残渣,或者杂乱无章的石子,即使是堆砌的石头也是裸露着并没有用水泥固定。在新建起的高速公路桥下面自上而下倾倒的全是弃渣,不但把原来的灌溉工程设施损坏,而且把百姓的土地也掩盖一大半,直到如今没有任何部门给予处理。
一位扛着锄头正在河道边平地的中年人看到记者拍照,上前告诉记者:“从长平高速公路建设到现在,几乎是倾倒的弃渣越来越多,原来河道的泄洪能力很好,可是现在你们看都是弃渣,这个安全隐患太大了,一旦发生洪涝灾害,不仅我们遭殃,就是下游的马家岩水库也会被冲垮的。长治已经“祸害”河南人民一次了,如果这样下去洪涝灾害将更可怕。”
记者调查获悉,居住在芣兰岩、尤柏庵、槐树坪周围的村庄百姓都有这种恐慌,本来是人祸造成,一旦发生洪灾当地政府不免都会说“自然灾害”造成,百姓生命势必就“轻于鸿毛”。
平顺政府:十次“清障令”流于形式
山西长平高速公路平顺段随意倾倒弃渣于河道,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安全隐患严重,就此记者向山西平顺县有关部门了解求证。
山西平顺县水利局副局长李来生称,对于长平高速公路平顺段随意倾倒弃渣的行为应该监管,从2009年到2013年已经下过十次“清障令”,但是各个标段都是“只签字,不处理”,水利局也只能是检查、下清障令,没有其他办法。
当记者问及平顺水利局是如何监管随意倾倒弃渣的行为,李局长承认监管不到位,但原因是北京北林丽景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水保方案》规划,其中的弃渣专用场所根本没有实际调查,只是在地标图纸上随便标注而已。
根据规划图纸显示,整个长平高速公路平顺段第一标段的两个弃渣专用场所都不符合实际,根本无法使用。
当记者提到多达十次的“清障令”为何没有起到作用,反而是从开始倾倒30万方到如今的80万方?每次下函起到了什么作用?又采取了怎样的措施?李局长却推诿称,具体为何没有起到作用他不清楚,主管领导因生病现在无法回答。
就目前情况而言,李局长告诉记者:“自从媒体曝光之后,山西省委书记、长治市委书记都作出批示要求严查,我们要求各个标段于3月15日之前全部清理河道内的弃渣。对于一标段的问题,我们已经下达处罚通知书,并处罚1600万元罚款,如果还没有进行处理弃渣,那县委、县政府将采取司法程序。”
随之,记者向山西平顺县现任县委书记吴小华(时任县长)进行了解。吴书记称,长平高速公路项目是山西省重点工程,所以平顺县实际上没有权利管理,在建设期间平顺县多次督促各个标段合理存放弃渣,甚至现场查处要求停工清理废渣,然而山西省重点工程办公室电话告知长平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重点工程,因此平顺县政府也不敢查……
对于长平高速公路平顺段各个标段随意倾倒弃渣问题,吴书记告诉记者:“长平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对于弃渣倾倒的情况,2010年至2011年我们提出过方案,我们管不了的,重点工程都是先上车后买票。”
当记者提到在强降雨雨季之时,弃渣堆满河道如何保证河道泄洪,发生洪涝灾害如何保证附近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之时,吴书记却是这样回答记者:“这些倾倒的弃渣实际不符合实地处置,我们尽快要求各个标段出优化方案,自从长平高速公路开始建设还没有发生过大的洪灾,没有造成什么实际损失。但是我们会加大力度施压,督促各个标段尽快解决,如果不予配合,那我们会采用我们的实际程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规定“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然而,山西长平高速公路平顺段不仅没有遵循国家法律,反而是向河道大肆倾倒弃渣,而且是越下清障令堆积越多。
那么,山西平顺县委、县政府作为地方政府,本应该执政为民,关注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平顺县委、县政府十次“清障令”都流于形式,每次“清障令”在下达之后,为何政府不采取措施?倘若平顺县政府管不了或县长、县委书记没有执政能力的话,为何不向上级部门汇报?如果平顺县政府能管理的了,为何不予管理,只下达流于形式的函,不实地监管?难道只有媒体曝光、省委书记批示才能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是存在官商勾结还是腐败重重?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记者 马克 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