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部门统计,该地中东部边境牧区近期频发的狼患已导致6000多头(只)牲畜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900万元。当地政府日前决定对受损失牧民给予政策性补偿,并着手建立常态损失补偿机制。
记者近期在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采访时获悉,受去年冬天提前到来的低温大雪天气影响,中蒙、中俄边境草原上的野狼生存困难,以致频频袭击牧户牲畜。
据公安边防部门介绍,狼患自2012年11月上旬起初露端倪。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市等地均出现狼群袭击牧民羊群事件,牧户损失惨重。
为此,内蒙古日前决定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牧民的损失给予补偿资金870万元,其中由自治区财政承担50%,其余部分由盟市、旗县分级承担。补偿标准是小畜羊每只补偿1000元,大畜牛、马等成年畜每头补偿8000元,幼畜每头补偿3000元。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攻击牲畜造成牧民损失补偿管理办法》,以尽快建立常态损失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