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两会,人们听到最多的是关于住房的问题,提到房很多人的心都会不禁为之一颤。在我国,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是许多人的梦想,为此不惜倾其一生的积蓄,甚至负债累累,才勉强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而房产开发商的违规操作,政府主管部门的包庇纵容,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造就了民众对政府的不满与非议。根据相关规定,一个房产项目从建设到销售,要办理“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然而,中央这一规定在河北省涉县却成为一纸空文。
河北涉县:住建局为违规房产“保驾护航”
中央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在河北涉县就有这样的一个例子,枫美•蓝堡湾在未批先售的情况下,购房者多次向住建局反映,而涉县住建局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和行动,任由事态的发展。在受害者多次找住建局领导后,住建局向受害者开具了一份证明,内容是:枫美•蓝堡湾项目,是由邯郸市枫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涉县朝阳路北侧,ⅹⅹ所购买ⅹⅹ号房是属于未批先售。盖有涉县房地产管理所公章。难道又是一起:“国务院?好遥远啊!”如果不遥远为什么涉县住建局对枫美•蓝堡湾项目未批先售问题知而不管?是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什么“黑后台”?还是某些领导收了他们的钱财,而充当了他们的“保护伞”?
涉县住建局叫板国家规定
涉县枫美•蓝堡湾“五证”不全预先售楼,属明显的违规行为,而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售楼就是严重违规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该要求其退还预收的钱款,并按双倍罚金对其进行处罚。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做好监管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尽的义务。涉县住建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开出“未批先售”的证明时,说明住建局对枫美•蓝堡湾项目的违规操作是心知肚明的。那么住建局为什么要“开证明”自己扇自己的脸呢?也许是为了糊弄老百姓,也许业务不精通,太多的也许需要住建局来作出回答。对此事本报将跟踪报道(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