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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侯马经济开发区:无证生产半挂车流放市场存安全隐患

  • 时间:2013-01-25 新闻来源: 中国21世纪新闻网
  • 待售挂车及正在加工的挂车

    《中国21世纪新闻》山西讯:日前,本刊连续接到当地群众反映,称山西省侯马市经济开发区内一挂车生产厂在未取得3C认证及销售许可证等有关证件的情况下,自2001年至今,仅凭一张营业执照,违规生产并对外销售半挂车辆长达数年之久,当地主管部门却无人问津。

    众所周知,3C认证是评定一个产品质量及技术等是否合格的标尺,对交通工具而言,3C认证更是显得至关重要,如未取得此证便自行生产,那这个产品的质量及安全系数等方面就无法得到保障,这样的半挂车如果源源不断地流通到市场上,长此下去,必然会对人身安全及社会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生产挂车涉嫌违法

    对此,本刊记者驱车赶往山西省侯马市经济开发区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在侯马市经济开发区四处搜寻,但并未看到群众所说的那家挂车生产厂,寻问附近居民后才得知,这个挂车生产厂是租赁山西海旺达铝业有限公司的地方进行生产销售的。

    记者随后以购买挂车为由进入海旺达公司院内,办公室一位于姓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在于某办公室墙上,记者看到一张营业执照,才得知该公司是(山东省)梁山环球专营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侯马开发区分公司,负责人侯典祥,起止日期从2001年9月8日至2013年12月11日。

    在该公司院内一侧放着三辆还未生产完成的挂车车体,记者表示看中了中间的那辆,于某给记者介绍:“这辆挂车带轮胎八万八,不带轮胎六万五”。记者与于某一番讨价还价后,于某表示再让利五百,今年买卖不好价格不能再低。

    而当记者询问购买挂车后,能否办理相关手续及是否有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时,于某称:“我们有正式发票,已经干了好几年了,质量没问题,以前在临汾搞销售,现在边做边销。”记者表示想看看对方的生产许可证,于某称不在这里。

    随后,记者借故走出办公室来到一大生产车间,车间内停放着一辆尚未组装完工新挂车,车间内氧气罐、电焊机、钢管钢板等杂料随意堆放,车间外几位工人正忙着加工一辆挂车。

    返回于某办公室后,记者表示很犹豫,要再考虑考虑,并向于某索要名片及挂车宣传资料,于某说:“这里没有,你们放心好了,交了钱就有发票。”

    待售挂车及挂车生产车间

    开发区质检局:3C认证正申领过程中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前往侯马市经济开发区质检局了解情况,办公室张晓历(音)主任接待了记者,了解记者来意后,张主任表示不知道这些情况,不熟悉这些业务,要问问业务科。不久,张主任回到办公室称他已请示局长,局长正在开会,不过会马上安排人把这件事查清楚,给记者一个答复。

    时隔数日,记者仍未接到侯马市经济开发区质检局对此情况的说明,反而再次接到当地群众反映,该挂车厂仍在违规生产销售。为此,记者再次致电经济开发区质检局办公室进行了解,而对方在电话里依然称不清楚情况。

    那么,开发区质检局作为一介执法部门,其态度究竟是不清楚、不重视还是另有他因?

    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记者只得多次致电开发区质检局,最终,于2013年1月22日,侯马经济技术质监分局对此事做出了说明: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李主任高度重视此事,并马上安排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工商局、质监局联合执法检查,对反映梁山环球专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侯马开发区分公司无证生产半挂车一事认真核查,经调查核实,基本情况如下:

    于2012年9月,开发区质监分局接到记者反映该企业无证生产半挂车一事后,马上安排相关执法人员去该企业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已经停止生产。主要原因是山西省从2012年9月份已停止对挂车的上牌。该企业是侯马开发区从山东招商过来的项目,3C认证正在申领过程中。

    2013年1月15日,开发区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执法。经检查,发现企业院内摆放两辆挂车,其中轮胎安装不全,车间内没有发现加工制造情况。开发区工商分局对该企业的营业执照进行了暂扣。开发区质监分局对院内摆放的挂车进行了封存。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当中。

    针对企业无证生产的问题,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就坚决取缔,严肃处理。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针对此事,一位质检系统资深工作人士表示,生产挂车必须取得国家3C认证资质,即使该厂属于山东省梁山环球专营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有总公司的委托,分公司没有3C认证也是不允许生产的。如双方合作生产挂车,是无证的可以委托有证的,有证的不可以委托无证的。

    这位统资深工作人士称,这样的挂车如果一旦大量流通到市场上,将会对人身安全和社会交通安全造成不可预估的危害和损失,质检局一旦发现必须对其进行罚款、取缔及没收产品,将这些不成熟、不安全的东西扼杀在摇篮里,但如果发现却不进行查除,那就属于渎职行为。

    本刊对此将予以继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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