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已经获得七项管理权
香港消息:截止2013年1月8日,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已经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获得以下七大特权:
1、新闻管理与注册权;2、传媒管理与注册权;3、期刊管理与注册权;4、新闻工作者培训与管理权;5、网络管理与注册权;6、影视行业管理权;7、娱乐行业管理权。据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获得七项管理特权的殊荣,这七项管理权将有助于港媒道德化、国际化、法制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