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网站6日公布的通知,上海市、北京市海淀区等14个地区将开展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试点将充分整合公共教育、卫生和社区资源,努力构建以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
通知指出,试点要以发展公益性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为目标,落实政府在早期教育中的规划、投入和监管等方面责任,重点在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体制、管理制度、服务模式和内涵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
根据通知,试点将纳入相关地区的公共卫生和教育服务体系,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试点将依托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和医学专业,研究探索从业人员的培训课程、培养模式、从业资格与专业素质等,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试点还将探索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的准入、从业人员管理、质量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探索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参与、家长合理分担成本的早期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同时还将研究开发婴幼儿喂养、生长发育监测、营养指导以及情绪与社会性、语言、智力等方面教育的具体形式和内容。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建立政府牵头,教育和卫生部门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把发展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列入当地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与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建设相衔接,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