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首次审议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在居民身份证登记中要加入指纹信息。
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介绍,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草案在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中增加了指纹信息项目,在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杨焕宁介绍,为尽快结束一、二代身份证并用局面,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加强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首次审议的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新变化
增加条款确保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草案拟增加条款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止公民的指纹等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草案在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进一步严格了保密任务和保密责任,草案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相应的,草案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处五千元罚款。单位出现这些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单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代证芯片中预留了指纹信息储存区,增加指纹信息不必更换证件。
5种情形下
警察可查验身份证
草案在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增加了一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即“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我国现行的居民身份证法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查验居民身份证的四种情形作出了规定,即“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据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介绍,从基层执法实践看,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四种查验情形范围过窄,难以适应当前公共安全的复杂形势。
热点问题
1
为什么要在二代证中登记指纹信息?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冒用、变造身份证违法行为
据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介绍,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可以通过机读快速、准确地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在金融机构清理问题账户、落实存款实名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杨焕宁另外还介绍说,目前,世界上100多个实行身份证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中,有56个在证件中加入指纹信息。我国社会各界对在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的认识也逐渐趋于一致。
2
登记指纹信息需要更换证件吗?
二代证芯片预留了指纹信息储存区,不必更换证件式样和芯片
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介绍,在居民身份证中登记的指纹信息,是数字化的指纹特征点,不能被还原成指纹图像,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的指纹信息安全。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中使用的专用芯片在设计定型时已经预留了指纹信息储存区,增加指纹信息不必更换证件式样和芯片。
记者了解到,目前采集指纹一般都是借助于相关的指纹采集仪器,只要将手指在指纹采集窗口滚动一下,清晰的指纹就显示在电脑屏幕上。速度快的话,不到一分钟就能完成指纹采集工作。专家说,这种指纹采集仪器具有全面、准确、真实、客观的特点,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背景,其不仅为打击犯罪、快速确认犯罪嫌疑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也将适用于司法、医疗、银行、社会保障等领域。
3
会不会造成集中采集,给市民带来麻烦?可通过换领、补领身份证逐步实现,无需大规模集中采集指纹
为了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的换领,草案将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根据上述规定,对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可以通过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逐步实现,无需大规模集中采集指纹信息。同时,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也可以通过为登记指纹信息的持证人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服务等方式,引导、鼓励公民自愿登记指纹信息,缩短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周期。
4
身份证加指纹信息,“应当”还是“必须”?草案中是“应当”,有委员提出应该强制添加
根据修正案草案规定,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对此,郎胜委员认为,按照修正案的规定,新领证都要输入个人指纹信息,原来没有输入的仍然有效,这就造成了有指纹和没有指纹的身份证并存,这在加强社会管理和维护公民权益上效果就会打折扣。很多人现有的身份证是长期有效的,有的一辈子都不用换了,这样不利于身份证的管理、使用、查验,建议公安机关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换领工作,尽快统一。
陈斯喜委员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能采取比较积极的态度,来推进身份证都过渡到具有指纹信息。严以新委员建议,草案中规定“应当登记指纹信息”,是否可以规定为“必须”,以增加该条款的强制性。
5
为什么要停止使用一代证?
一代证防伪性能差,到2010年末已有10.4亿人领取了二代证
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介绍,2004年居民身份证法实施以来,公安部组织开展了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到2010年末,全国已有10.4亿人领取了二代证。目前全国持有一代证,尚未换领二代证的公民人数已很少。为尽快改变一代证、二代证并用的局面,同时给尚未换证的群众留有充足时间换领二代证,草案拟规定一代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杨焕宁说,由于当时技术条件所限,一代证防伪性能差,容易被伪造,由此引发的非法制售、使用一代证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
同时,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证件管理技术的不断更新,为了避免每换一次新证就要修改一次法律,草案在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新闻延伸
指纹信息
泄露了怎么办?
不少委员担心修正案的规定“处罚力度不够”
据新华社电 草案拟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同时增加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条款。在24日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一规定表示赞成,但对是否能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不少委员表示担心,认为修正案的规定“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不够”,建议加大对包括指纹在内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
朱启委员表示,公民信息,特别是指纹信息被集中采集后,如果泄露出去,或被人恶意盗取,后果难以想象。今年9月,北京警方抓获了一个专门在网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在犯罪嫌疑人的电脑中,警方发现涉及全国各地的上千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
金炳华委员认为,修正案对单位构成犯罪的和尚不构成犯罪的两种情况做出了处罚规定,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讲得很明确,处罚到具体人。但对构成犯罪的,只讲到要追究刑事责任,追究谁的刑事责任没有写清楚。按这样的规定,是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没有落实到具体的人,与尚不构成犯罪的提法不对应。前面是讲单位有前款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写明确追究谁的责任。这样比较严谨,也易于执行。
李连宁委员认为,在互联网信息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对个人信息的泄露和侵犯公民的隐私信息、个人信息,在处罚上如果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就会有人冒着低风险去违法,因此建议加重行政处罚的力度。
与一代证相比
二代证有六大变化
一代证防伪性能差,容易被伪造,由此引发的非法制售、使用一代证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与一代证相比,二代证有六大变化。
一是采用非接触式芯片作为“机读”存储器,芯片储存容量更大,写入的信息可划分安全等级、分区存储。
二是证件外表有变化。证件正面印有国徽、证件名称、长城图案、证件的签发机关和有效期及彩色花纹。
三是证件信息采集和传输采用数码照相和计算机技术,随着换发二代证工作的逐步展开,制证周期可大大缩短。
四是“二代证”采用了数字防伪和印刷防伪技术,可以有效防止伪造证件或篡改证件机读信息内容等。
五是有效期的确定。《居民身份证法》规定:16周岁至25周岁的居民将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居民将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六是发放范围扩大,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