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储蓄国债(电子式)于还本付息日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来源:财政部网站
以上凭证式国债于兑付期开始后归还本金并支付全部利息。来源:财政部网站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发布公告,2013年储蓄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储蓄国债(电子式)于还本付息日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凭证式国债于兑付期开始后归还本金并支付全部利息。
财政部表示,储蓄国债利息按单利计算,投资者逾期兑取不加计利息。其中,凭证式国债2008年10月29日前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5.98%,2008年10月30日后发行部分到期年利率为5.53%。
储蓄国债(电子式)兑付资金由原售出机构支付至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提前兑取储蓄国债(电子式)按当期国债发行通知规定的提前兑取计息条件计付本息,具体计息条件请向原售出机构查询。
凭证式国债兑付由投资者至原售出机构营业网点办理;提前兑取凭证式国债按当期国债发行通知规定的提前兑取分档利率支付利息,具体利率请向原售出机构查询。
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实物国债,2013年可继续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各地常年兑付网点地址请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国库部门查询;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特种国债兑付由原售出地财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