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25岁的张林(化名)持刀抢劫,虽然只抢得8元钱,却也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
10月15日凌晨,刚刚刑满释放不到两个月的张林因缺钱,来到自己曾住过的一家小宾馆,想趁收银台后的女店员睡着时,窃取抽屉内的现金。
他用事先准备好的黑色塑料袋套在头上,见四周无人,走到收银台前准备打开抽屉。这时,女店员突然醒来,看到他后一声大叫。张林一害怕,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威胁她,然后从抽屉里抓了一把钱,夺门而出。逃出后一数,一共抢到1张5元纸币和3个1元硬币。
虽然只抢得区区8元钱,但张林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没过几天,他在台州路桥区洋叶村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他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