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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特大杀人碎尸案告破 17岁少女参与碎尸焚尸

  • 时间:2013-01-04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2012年12月22日,省城寒风肆虐,刺骨的寒风侵袭着路上的行人。明杏路湟水河桥西两三百米处,杂草丛生的河畔是一片少有的空地,一棵大树孤零零地立在湟水河边。

      夜幕降临,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回到了温暖的家中。19时30分左右,明杏路湟水河桥西,一家单位的门卫值班人员发现,门前的大树底下忽然起火,火光冲天。

      匆忙中,值班人员抄起铁锹,冲出大门去灭火。很快,大火被扑灭。火灾现场一堆灰烬,空气中有一股肉被烧焦的味道。

      清理现场时,灭火者无意间发现,残留的灰烬中好像有烧焦的人体组织。

    碎尸焚尸案专案组成立

      报警!灭火者迅速报警。几分钟后,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很快,西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赶赴现场。西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天海,西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连明,刑警支队支队长王福海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

      封锁现场,勘查现场,各项侦查工作迅速启动。很快,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有了初步的结论:这是一起杀人焚尸案。案情重大,性质十分恶劣。为了尽快破案,警方迅速成立“2012·12·22”特大杀人碎尸焚尸案专案组,抽调刑警支队、城东分局等部门100余名民警,参与案件的侦破工作。

      为了尽早抓获凶手,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等部门负责人前往专案组,对案件的侦破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随后,专案组制订了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

    残留物透露受害人信息

      夜幕下,专案组百余民警兵分四路,勘查现场、现场走访、视频调取、物证走访等工作迅速启动。

      通过对现场细致的勘查,专案组民警在火灾现场有了重大发现。残留物显示,火灾现场出现了三个行李箱,初步判断为两个牌子。

      办案民警勘查后初步判断,受害人为女性,年龄在30岁至35岁,身高1.55米左右,带有节育环。

      同时,民警通过对残留物勘查发现,受害人头发为栗色,衣着比较时尚,由此判断,她很有可能是服务行业的从业者。

    警方抽丝剥茧寻嫌犯

      受害人到底是什么人,她为何被杀,凶手是谁……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的疑问。

      很快,视频调取组民警反馈回来的信息显示,案发现场附近的视频录像显示,12月22日19时许,焚尸现场附近出现过四个拉着行李箱的可疑人员。

      负责现场走访的民警传来消息,有目击者称,12月22日傍晚,曾看见有一男三女拉着行李箱出现在焚尸现场附近。同时,负责勘查现场的民警确认了行李箱、手板锯及其他作案工具的牌子。随后,物证走访组民警以焚尸现场为中心,寻找出售作案工具的店铺。

      12月23日上午,物证走访组民警在西宁市小商品市场走访时获悉,12月22日下午,有一男一女买过手板锯,但因为店主当时比较忙并没有记住购买者的体貌特征。

      种种证据显示,案发当晚出现在现场的四个可疑人员就是“2012·12·22”特大杀人碎尸焚尸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确认,其中一名嫌疑人为男性。

    没有脚盆的足浴店

      犯罪嫌疑人是谁,逃离现场后去了哪里,案发第一现场在何处?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连夜奋战。

      综合各种信息,专案组民警发现,逃离焚尸现场后,四名犯罪嫌疑人乘坐出租车在七一路东延伸段下车。经过仔细甄别,办案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在七一路东延伸段的滨海足浴保健中心落脚。

      足浴场所,年轻女性居多,一般衣着比较时尚。这些情况都符合专案组前期的分析判断。为了一探虚实,走访民警化装进入滨海足浴保健中心,核实获得的信息。

      出乎民警意料的是,这家足浴保健中心竟然没有脚盆。种种证据显示,滨海足浴保健中心十分可疑。

    脸被打肿竟称是撞的

      滨海足浴保健中心! 12月24日19时许,专案组迅速以此为中心,统一行动,在建国路一家宾馆内抓获三名可疑女子,其中一名女子鼻青脸肿,脸部变形。

      面对民警的讯问,鼻青脸肿的女子称是自己不小心撞的,但民警立即揭穿了她的谎言,因为她的伤情绝不是能撞出来的。

      民警做了大量工作之后,受伤女子承认自己是足浴店的服务员,是老板强迫她卖淫,因为其他卖淫女说她的坏话,老板让其他卖淫女教训她。

      与此同时,专案组各路民警迅速出动,在抓获三名可疑女子宾馆的地下室及滨海足浴保健中心抓获4名碎尸焚尸案的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嫌疑人8名。

    受骗妇女不从被殴打

      嫌疑人被带到刑警支队后,专案组民警连夜对所有嫌疑人进行讯问。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光头”“静静”“婷婷”“月月”交代了杀人碎尸焚尸的犯罪事实。

      原来,死者贾某,三十多岁,是甘肃人,家中有三岁的孩子,被骗到西宁后,因挂念孩子想回去,不愿为犯罪团伙工作。

      2012年12月21日晚,滨海足浴保健中心老板杨某指使杨某某指挥马仔“光头”、卖淫者“静静”“婷婷”“月月”等人连续殴打贾某。

    17岁少女参与碎尸焚尸

      12月22日中午,杨某某等人发现贾某死亡。为了毁尸灭迹,杨某某指使“光头”“静静”购买了碎尸工具。

      随后,在杨某某的指挥下“光头”“静静”“婷婷”“月月”等人将贾某碎尸,装进了行李箱,并于当晚拉运到湟水河边焚尸。

      令办案民警吃惊的是,“光头”“静静”“婷婷”“月月”都不到20岁,其中参与碎尸焚尸的“静静”只有17岁。

    焚尸案牵出卖淫黑窝点

      就在连夜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专案组发现杀人碎尸案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以杨某、杨某某为首的跨省强迫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团伙。

      经审查,杨某、杨某某打着足浴保健按摩中心的幌子,从甘肃诱骗女子到西宁,然后强迫女子卖淫,并从中牟利。

      为了控制住诱骗来的女子,这个犯罪团伙将女子关在宾馆的地下室,直到女子同意为他们工作为止,不从者将被犯罪团伙的打手、甚至其他卖淫者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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