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新闻社河北讯(王忠良)【导读】救死扶伤和良好的医德是白衣天使的天职,除了有良好的医德,还需有谨慎和良好的医疗技术才不枉称谓“白衣天使”。然而在河北邢台市人民医院出现的这期医疗事故值得我们反思,也为广大的医务工作者敲下了道德良知……小手术要了命做为三甲医院的邢台市人民医院,为因腿疼而入院的患者高春月做膝关节置换后竟致患者非正常死亡。患者高春月,女,72岁,因膝关节炎于2012年12月19日入住邢台市人民医院。12月21日上午10点进行膝关节手术,术前各项检查正常医生表示可以手术。12月22日凌晨3点40分被院方宣告死亡。患者死亡后,邢台市人民医院给出的口头结论为:双肺炎症、急性肾功能不全、Ⅱ型呼吸衰竭、缺铁 缺氧性脑病、代谢性酸中毒、双膝骨性关节炎、多功能脏器不全。未解死亡之谜死者术前麻醉剂量是否正常?是否考虑患者身体条件、年龄、过敏史、耐药能力?为什么术后几小时始终不能苏醒。为什么会造成血压过低,是出血过多吗?是手术失误还是止血失误、1、你院给出的死亡诊断中代谢性酸中毒,为什么会产生代谢性酸中毒,是用药失误还是手术失误。2、手术中是否注意到散落的骨髓泥颗粒及凝固血小板等细节。3、术后恢复室里2个多小时,采取的措施以及用药是否有文字记录。4、为什么膝关节置换手术一切正常,却入住重症监护室疑点我们认为致患者死亡的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1、 麻醉不当造成始终处于麻醉状态,且术后观察不仔细未能及时处理,处理措施不当延误抢救时机。2、 出血过多造成患者血压过低,致使心脏、脑部、肺部供血不足,供氧不足。3、 用药失误造成代谢性酸中毒。4、手术失误造成骨髓泥颗粒或血小板进入血液造成心脏、脑部、肺部栓塞。5、术后2个多小时,医生护士观察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结 局在这种情况下院方竟然堂而皇之的以口头“鉴定”为准,企图逃避该手术中出现的系列责任。死者家属悲伤欲绝的情况下,院方竟然和其签订了欲盖弥彰的协议书。死者家属在弱势心理作祟的情况下选择了默认的态度。截止本社发稿前,医院白主任在电话中说:“我们和死者家属已经私下协议了赔偿事宜,如果有媒体对此事件曝光的话,我们就会撕毁协议不予赔偿。”听到这些令人无法理解,难道对家属的赔偿就是为了隐瞒医院的事故吗?难道对造成此次医疗事故的相关人员姑息到底吗?综上致患者非正常死亡原因,我们邢台市人民医院此次手术预案、环节,处理措施,严重质疑。我们期待权威鉴定结果的出现。华语新闻社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力争还原事实真相,敬请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