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月三十日在宁夏银川街头拍摄的部分市民不守法现象。 新华社记者 李然摄
12月2日,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各地开展了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见缝插针、乱穿马路”的行人、“随意变道、横冲直撞”的司机……真实的写照,背后是交通参与者对交通信号灯的漠视,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红绿灯,生命信号灯,抢一秒,毁一生。必须群策群力,使交通参与者自觉树立规则意识,让礼让、守法成为根深蒂固的习惯。
抢黄灯,闯红灯,一时之快带来无尽伤害
红灯停,绿灯行,百姓熟知。可是,黄灯亮了,是行还是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可是,日前记者在北京长安商场的二七剧场路路口发现,黄灯亮时,还是会有一部分司机选择加速通行。同时,根据10次黄灯亮时交通情况进行粗略统计,平均每次有4辆未通过停止线的车辆选择加速通行。
“刚亮就过,要是亮了两秒钟,就停呗。”“黄灯亮的时候,看什么情况了。要离路口近,那就给一脚油门冲过去了;要离得远,就不过去了。”“如果速度够快的话,那就过去了,已经停不住了,停车反而有点太紧急,影响后面的车辆。”
采访中,很多驾驶员都表示有过抢黄灯的经历,但是他们认为“这不是为了抢时间,而是怕追尾。”
“安全的行驶速度和保持适当的车距,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关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处长李勤说,“开车时,驾驶员会有从众心理,看到黄灯了,如果前车开得快,后车可能也会紧跟。如果前车开得慢,后者就会慢下来。因此,在经过路口时,如果每位司机都谨慎守法和减速慢行,就可以避免因突然刹车而追尾的发生。”
“本质上说,抢黄灯反映的是司机的侥幸心理。”李勤说,正如连日来的网络热点之 “中国式过马路”,这些都反映出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不文明现象,更直戳我国交通现状之痛。他们的屡见不鲜,必然带来交通事故的频发。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交通事故4227起,共造成798人死亡。2011年,全国因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4768起,共造成6143人受伤、1175人死亡。同时,在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违法行为中,违反交通信号位居前10位。
“问题”灯,没有灯,出行难免有危险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抢黄灯、闯红灯的屡禁不止,既有侥幸心理,也有问题红绿灯的因素。一些行人表示,有些路段,绿灯时间太短,刚走到一半,红灯就亮了;还有一些拥堵的十字路口,即使是绿灯,也经常会出现人车混行。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该有明确的指向性,应该根据十字路口的交通特性,采取不同的控制方式。”清华大学交通工程设计研究所所长石京教授说,大家比较常见的是两向位控制,即如果前方是绿灯,就可以通行。交叉方向依次转换通行权。
“值得注意的是,两向位控制并非普遍适用。比如,左转车必须让行直行车,如果交通流量特别大,左转车就很难找到插车空挡并进行左转。此时,应采用多向位控制。”石京补充道,多向位控制适用于流量大、流向多的交通情况,并且往往采用箭头灯,按照车道指挥交通。
此外,行人要过街,只需摁一下路旁信号灯灯柱的按钮。但是,这种触摸式红绿灯不是损毁率高,就是无人问津。“究其原因,还是百姓不会用。”石京说,考虑到车辆行驶等因素,行人首次按下控制钮,等待数秒后(给行驶车辆缓冲机会)才会变成绿灯。可是,很多人因急躁心理或者恶作剧,认为摁下就应该立刻有反应,结果,不停地摁,直至损毁。
针对问题红绿灯,近一个月,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排查了近10万组交通信号灯,整改信号配时存在问题、形状不正确等不规范信号灯近5000组,一批交通信号指示不明、影响交通参与者识认的问题得到纠正。
同时,记者发现,在很多十字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这是否意味着“无拘无束”呢?
“考虑到成本以及交通流量的需求,并非所有十字路口都需要红绿灯。当路口的交通流量较低时,设置信号灯会增加路口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延误,降低路口的服务水平。”石京说,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交通信号灯就没有限制,因为此时的控制往往来源于标志标线,我们应遵守标志标线。
随之,新问题出现了——大多数交通参与者对交通信号的认知仅限于红绿灯,不熟悉其他交通信号。
“无知”带来的教训更惨痛。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国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52起,造成26154人死亡。
“根据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和交警的手势指挥。之所以不认识其他信号,关键在于没有明确设置它们的作用。”清华大学教授陆化普说,百姓出行都会利用不同的交通工具,去往不同的目的地,难免会有很多的交织,而这些交织点就是潜在的事故发生地。对此,大家必须明确各自的时空通行权,交通信号的作用就在于此。时间通行权,就得看交通信号灯的红黄绿;空间通行权,就得看标志标线。还有一种信号,就是交警的现场指挥。
从“自由行”到“约束行”,要他律更要自律
“2011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2387人,万车死亡率是3.1%。分析这些道路交通事故,人的因素在所有原因中的比例超过90%。”陆化普说,改变人的交通行为,是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
“10682名接受调查者中,72%的人认为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是闯红灯,67%的人坦言自己闯过红灯。”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合作开展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民调”的调查结果还显示,93.6%的人应该遵守交通信号;69.2%的人期待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最近出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机动车安全驾驶的要求更加严格,闯红灯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对此,采访中,记者在询问“处罚严厉了,您还会闯红灯吗”这一问题时,有一半以上的行人表示不会。这也从侧面表示,强硬的执法力度确实能给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带来威慑。
“从严管理只是一个方面。”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普及以人为本理念,增强科学管理意识,兼顾各种交通参与群体的通行权利,科学设置交通信号,合理分配路权,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