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开庭宣判,23岁梁某因倒卖51万条考生信息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广西籍男子梁某为快速致富,注册网名为“考试大网”的QQ,搜索买卖考生信息的QQ群加入,留言表示想买考生信息和答案。
不久,一位网友回话,卖给他2012年全国护士、护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个人信息。梁某给对方汇去800元,通过网络传输,获得涉及湖北、湖南、河北等31个省市区共51万条考生信息,包括具体的报考机构编码、姓名、证件类别、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毕业学校、单位名称、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等。
今年4月,梁某在自己的群里甩卖考生信息。十堰籍网友何某以500元的价格将文件买走,何某在与考生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案件承办法官介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七)修正案新增的罪名,侵犯的是公民隐私权,犯此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在QQ群中通过交易获得他人信息已经构成了非法窃取,且涉及范围广泛,但由于梁某对其违法性缺乏认知且还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作出了以上判决。
省公安厅侦查总队重案侦查支队卢杨熠介绍,近年来,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件呈现增多的趋势,从今年4月20日开始,全国抓获1700余人,其中打击源头38个,中间批发商161个,非法调查类公司6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