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交通频道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然而,在山西省河津市交警大队,多名交警执法人员驾驶无牌、遮挡号牌车辆招摇过市,成为河津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镜头一:在河津市交警大队,该大队秩序科解某驾驶一辆无牌面包车从大队院内鱼贯而出,门房师傅告诉记者,该车辆驾驶者为秩序科“解队长”。
镜头二:在河津市交警大队,三名着装整齐的交警乘坐一辆未悬挂号牌、装有警灯警报,喷有警用车辆标志的事故勘察车辆疾驶而去,知情群众透露,这是河津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事故报警后出警。
未悬挂号牌、装有警灯警报,喷有警用车辆标志的事故勘察车。
镜头三:一辆前牌照蒙着迷彩布,后牌照为晋M41695的昌河面包车停放在交警大队院内格外引人注意。记者发现,车上悬挂一交通协管员证,为该大队事故中队协勤民警张某。
镜头四:两辆前后无号牌桑塔纳警车在河津交警大队频繁出入,群众指出称:“全是交警队的”。
无号牌桑塔纳警车在河津交警大队频繁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