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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惊!菜贩驾驶面包车撞向20余小学生并致4人死亡

  • 时间:2012-12-07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去年6月2日凌晨2时许,梁桂山在无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私自改装的“长安”牌小型汽车前往顺义区石门蔬菜批发市场批发蔬菜,准备运回平谷区马昌营镇贩卖。当日6时30分许,梁桂山驾驶车辆行驶至平谷区云打路马昌营镇北京高中压阀门厂外,因疲劳驾驶而昏睡,导致车辆失控连续撞击同方向步行的24名行人,造成4人死亡,5人重伤,5人轻伤,6人轻微伤。

      梁桂山今年45岁,多年前来京打工,靠贩卖蔬菜维持生计。据梁桂山在法庭上说,为方便进货,去年春节后,他买了辆二手的长安微型面包车,每天凌晨两点开车出门进货。事发当天凌晨,他在进货返回路上打起了瞌睡,直到面包车撞到路边一棵树上停下后,他才惊醒过来,看到一群小学生躺在地上,哭叫声一片。

      梁桂山说,撞人后他脑子一片空白,跑到附近一个小树林里藏了起来。后来,在拨打120之后,想到自己是无证驾驶,又打电话给儿子,希望对方过来顶包。

      得知儿子到现场后挨了打,正躲在警车里,梁桂山又跑回了家。民警很快给梁桂山打来电话,让他呆在家里别动。梁桂山则表示自己去派出所。

    律师

    罪名有误提出异议

      据悉,梁桂山曾以交通肇事罪被平谷检察院批捕,后该院变更罪名,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此案报送到市检二分院。随后二分院以该罪名提起公诉。

      庭审中,为梁桂山提供法律援助的赵律师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认为应该是交通肇事罪。赵律师说,梁桂山在主观上并未追求或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不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梁桂山是一个在社会底层打拼的普通劳动者,并无前科劣迹,他并不想发生危害后果,案发时他是因疲劳驾驶而昏睡,是过失犯罪,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而公诉人指出,被告人无证驾驶,驾驶的车辆经过改装,且知道自己路过学校附近,属于故意犯罪,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悉,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刑期在3年至7年之间。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起步就是10年,最高直至死刑。

      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赵律师告诉记者,梁桂山事发后极度悔恨,称如果法院判他死刑,愿卖器官赔偿受害人。

    受害家长

    至今没有得到赔偿

      昨天上午,众多受害学生家长来到法院旁听。一名家长至今回想起来还难以接受。他说,接到出事电话后他立刻赶到学校,看到现场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我的孩子命大,排在他前面的孩子死了,后面的也死了,我的孩子当时深度昏迷,多处骨折。”这名家长说,他们至今未得到被告人的一分钱赔偿,而指望他赔钱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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