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国内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 新民市东南街派出所:百姓报案遭遇“法盲”警察

  • 时间:2012-12-06 新闻来源: 南方法制网
  • “我是警察、我也是人、我也是爷们,谁拆的找谁去,愿意哪告哪告去!”
    新民派出所办案民警刘桐惊人之语让人匪夷所思
    新民市东南街派出所民警办案相互推诿、报案后不及时出警、现场出警取证不下车,将报警人带回派出所却放跑犯罪嫌疑人,如此亵渎法律,玷污了国家赋予警察神圣的权力和尊严。开发商第一次非法强拆



    2012年5月29日9点30分新民市董仁生一家在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协议,没有任何通告的情况下,晨鑫房地产开发商陈长青雇佣新民******成员张宏涛率领社会众多闲散人员砸窗破门闯入民宅,****手段非法拘禁董仁生长达数小时,有证航拍360平房屋建筑被开发商执法局强行拆除。物品大部毁于废墟中。



    董仁生一家到派出所报案,民警周子义、刘瑜现场办公相互推诿,不出警,在派出所所长的怒斥下才出警现场。做笔录时声称电脑坏了,不能电脑记录,后手写备案记录。

    开发商第二次非法强拆
    2012年6月5日下午4点30分新民市董仁生一家在清理废墟下的物品时,开发商陈长青女婿率领社会人员十多名,又对董仁生一家剩余2间未推倒的房屋用铲车强行推倒。报警后东南街派出所迟迟不出警(东南街派出所距案发现场直线距离500多米,步行只需5分钟),30分钟后派出所警员才赶到现场,东南街派出所警员周子义、刘瑜现场办案、********连车都不下,在人证物证都具备的情况下不抓人、不扣车、不做笔录,只是询问了几句就走了。


    开发商第三次非法侵占私有财物
    2012年11月10日十八大召开期间开发商雇佣铲车强行平整场地以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董仁生报警后,东南街派出所警察出警迅速,却将报警人带回派出所做笔录,放跑了现场犯罪嫌疑人。让报案人回家取房产证以证明房屋归己所有。



    报案人董仁生及家属取房产证回派出所后,派出所民警刘桐接待了董仁生一家人,并声称查实后严惩违法者,将证据照片及影视资料存入电脑中,安抚董仁生一家人回家耐心等待。
    2012年11月26日十八大结束后董仁生及家属到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派出所民警刘桐态度急剧转变,情绪也很为激动。竟然怒喊道:“我是警察、我是人、我是爷们,谁拆的你找谁去,愿意哪告哪告去。”面对如此“法盲”警察,董仁生一家也只能选择默默的离开。
    国家赋予人民警察神圣的权力却保护不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天地之悲、百姓之哀。
    违法犯罪事实及依据
    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法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民法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刑法第十三条: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总理:******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签)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通告:2011年9月13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达通知:禁止任何形式的行政强制拆迁行为。
    确需强制拆迁的,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同时,要加强对房屋征收补偿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不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征收补偿的,要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新民东南街派出所在办案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揪。
    执法部门警察竟然是“法盲”?何以安民?何以安民生?百姓的合理合法的权益谁来维护?
    百姓强烈热切的期盼有关上级部门能够进一步深入查证,违法该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维权的应该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这样的社会才是在法制国家治理下的公平公正的社会!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招聘信息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热点资讯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编辑QQ:2424125586 投稿邮箱:zgrdnews@163.com
    Copyright ? 2010 www.armintz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热点资讯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互联网服务中心 京ICP备19006392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