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阳葛店派出所干警办案需付汽油费和手机费 ?近期,河南周口退休工人邱老汉广发网帖,呼吁正义人士出面为其维权。据介绍,2003年邱老汉的儿子因感冒被无证的校医治死,校医行为虽已触犯刑法,但周口淮阳县葛店派出所却不予理睬(相关报道:http://www.dahe.cn/hnxw/yw/t20070412_925066.htm),于是邱老汉便走上了长达8年的维权之路。据反映,期间,警察还多次向邱及其索要汽油费和手机费。“这8年的上访期间,我多次受到无理由的刑事拘留”。下面是受害人的网帖原文——
本人邱成乾,53岁,是一名退休工人,家住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李楼乡李庄行政村。2003年3月4日,本人之子邱全成因感冒到梁家田所在的诊所就诊,梁家田在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给邱全成注射了两只氯霉素治疗感冒,不久,邱全成开始出现大便发黑,脸色苍白的不良反应,经医院鉴定其病征为再生障碍性贫血。当时梁家田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在沟通过程中主动承认注射了氯霉素,恳求本人的原谅,并承诺愿意承担我儿子的自疗费用,因为当时儿子的病情非常危机,在省人民医院治疗,每天高额的医疗费用已经把我这个普通的家庭倾家荡产了。当时我也只想着把儿子治好,也没有太多的心思去追究梁家田无证行医的责任。双方也是多年的邻居了,也被他的诚恳打动,也适当作了一些让步。但眼看儿子病情日渐加重,无奈之下,我向当地公安局葛店派出所举报梁家田无证行医的事实。在警方介入调解后,梁家田却否认注射氯霉素,但愿意支付医疗费用,承诺次日先准备5000元给我们送去,但是一等再等,梁家田却没有出现。当我再次找他询问的时候,让人震惊的是派处所竟然以“梁家田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为由,将我儿子的救命钱从中抽走了,而且没有出具任何发票证明,是据为己有了吗?天理何在?由于我得不到梁家田的医疗赔偿,已经无法承担儿子高昂的自疗费用,同年8月10日眼睁睁的看着儿子因缺血而死去。儿子临终前含恨写下遗书“爸妈,梁家田打针杀我!”此时此刻为人父母谁不撕心裂肺,我怀着万分忧伤和悲痛,踏上了为儿子讨回公道的维权道路。按照规定,梁家田无证非法行医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其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局被我儿子5000元的救命钱埋没了良心,不但不给予立案,而且利用职权,要求周口市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证明。结论为:我儿子的病征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听到这结果我几乎要崩溃了,因无证非法行医,错误注射液体,造成患者身亡的特大事故竟然被鉴定为轻微责任?公安局如此黑暗办事不说,你们还在执行案件时公开向我索取汽油费和手机费,难道国家没有规划公款给你们这些补助吗?为了配合你们更好的处理案件,无奈之下我都一一支付。但是我却得不到公平的处决,泉下的儿子死不瞑目。在我将派出所这一切事实行为向上级举报的时候,公安局进行内部调查也确定了这一事实。事后葛店派出所也意识到自身执法不公的行为,主动与我协商,支付我25000了事,并订下不公平条约,要求我不能再拿葛店派出所罚款不开具发票和儿子邱全成事件再控告派出所以及所内民警。大家也可以想象一下,要不是公安局觉得自己理亏,为啥会给我赔偿?当时我接受了这所谓的人道主义的赔偿,目的就是用作我上访的经费,估计是这个原因触怒了派出所,这8年的上访期间,我多处受到打压,无理由的刑事拘留!更厉害的是,葛店派出所的民警竟然恐吓警告我,叫我不要再上访,事件就这么定,再闹的话就安排交通事故把我撞死,赔个几万块了事!真不敢相信这些说话竟然会出自人民警察的口中?也想不明白他们所谓的破案是否真的有真凭实据?儿子的离世给我们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妻子日夜以泪洗脸,导致肺管堵塞,肺部感染须切除半叶肺。孙子的离去和我无故被关押等等的事实,我年迈的母亲无法接受,最后屈屈而终!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放弃上访,目的不是求能追讨多少金额的补偿,因为的失去的已经是无法弥补的了,我只希望能得到司法公正的重视,还我儿子一个公道,让他能够安息!同时希望提高国家高度关注,别让司法腐败的害群之马,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欺压百姓!以上所说的一切均为事实,有什么质疑的本人愿承担所有责任。投诉网帖最后,邱成乾还留下了自己的电话15290045836,希望上级有关部门人员能够给他联系,出面帮他维权。(雪松)来源: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