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整天的开庭,虽不致风云震荡,但也奇凸少见。上午9点30分,众辩护人按时进入法庭。法庭旁听席约有50个座位,而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却闲空着,但是每名被告家属只限两张旁听证。而我当事人的旁听证还没有能够领到,审判长说发完了。辩护人的助理也被拒之门外。现在的法院很流行通过发放旁听证来限制旁听人员的作法,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9点5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到庭。之后法庭陷入沉静,几度有法警出入与审判长耳语。10点15分,杨金柱律师询问法庭,被告没有传进来是什么原因?法庭说医护人员正在给桂松作检查。其实被告人就早用120的急救车拉到候审室了。此次法庭里,非但没有上网信号,就连手机信号也被屏蔽掉了。我看到旁听席上空坐较多,和法庭交涉后两名律师助理才能进入法庭。10点30分法官宣布内急者可如厕。合议庭法官端坐审判台,控、辩 双方分列两旁,都在干坐着。11点30分审判长再次宣布传被告人到庭。3分钟后,一辆移动病床推进来,被告人桂松躺在床上,双目紧闭,鼻子插着吸气管。此时家属哭叫不已,听到有人高喊:惨无人道、草菅人命。一度法庭里一片嘈杂。11点40分,法庭渐静,继续开庭,审判长宣布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出席法庭的各方诉讼参加人名单,询问桂松是否申请回避。桂松说:我身体不行,上午一直犯病并在抢救。你们是要借刀杀人,是在践踏法律、践踏人权。桂松对合议庭全部人员提出回避。法庭宣布休庭,下午1点半准时开庭。休庭后,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退出。我未走陪同被留了下来的陈光武律师,陈被留下来是因为开庭时他的一支手表被法庭收走,怀疑录像或录音。当他们收走那块手表时,从合议庭成员到公诉人脸上无不露出无法掩饰喜容,似乎得到一件价值不菲的战利品。法庭让公诉人见证将手表封存一纸袋内,要光武签名。陈问封存干什么?答:要鉴定有无录音或录像。陈说:我明确地告诉你们,这就是录音录像的,不用鉴定了。你们要怎么处理就处理吧。陈拒绝签字,并说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如实记录法庭情况是辩护律师的权利。至于采取何种记录方式也是律师的权利。法律没有禁止辩护律师法庭上用数字技术记录庭审情况。对于公权,法无规定不可为,而对于私权,法无禁止则可为。最高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纪律》只是规定旁听人员不能录音录像,开庭前宣布的法庭纪律也是这样讲的,并没有限制辩护人记录庭审的权利和方式,并要法庭拿出没收手表的依据来。法庭只好作罢,但要给他作个谈话笔录。并要求我和陈律师的助理离开法庭,不能在场。我说陈律师又不是犯罪嫌疑人,他身体不好、年龄也大了,有人陪同好点。法庭不听,陈也让我们离开。此时法警也来要帮助我们离开。我们就离开了法庭。我们几人就在法院门口等着,吃了些盒饭。给陈送饭时,他已出来。他说,笔录作了,都是他说的内容。我说应该要回手表,法庭没有权利收走。陈说不要激化矛盾,他们删除内容后会还回的。我说这下维权律师里也出现“表哥”了,陈说他是“表爷”。下午1点40分,再次开庭。法庭首先宣布说上午有诉讼参与人进行录像,下午任何人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桂松仍旧被担架床推了进来。法庭告知,桂的回避申请被驳回,可申请复议。桂松说话声音极小,有气无力,断断续续,虽然法警递给了麦可风,但稍远点的人还是听不到的。大意说,他的身体实在支撑不住,中午也没有吃饭。法庭让医护人员进来检查。须臾,三个身着白大褂陪审医生进来,在桂松身上、膊上一阵忙乱。后医生并未言明桂松身体状况能否继续开庭。杨金柱律师起而发言,说桂松现在的状况根本不宜继续开庭,如果法庭仍要继续强行开庭,他将退出法庭以示抗议,并要去北京控告法庭漠视被告生命安全的行为。杨退庭时,征求了桂松本人的意见。法庭一再问杨,是否拒绝辩护,杨说只是抗议。此时旁听席上一阵骚动,哭诉声、喊枉声不绝于耳。北京马维国律师作为第一被告单位的辩护人向法庭提出:法庭不是医院,不是抢救室,开庭过程不宜抢救治疗。审判长说,要听医生的意见。医生仍不言明是否适合继续开庭。法庭让公诉人举证后,让桂松发表质证意见。桂松说你们是借刀杀人。法庭让发表质证意见的各辩护人均说:法庭对辩护人的合法申请不予理会,不出示完整审讯录像,无法质证;桂的身体也不宜继续开庭。陈光武律师双拳捶得桌子咚咚响,悲声哀求医生表态桂身体是否适宜开庭,庭审只有在医生肯定的表态方可进行。法庭不允许医生说话。并口头警告陈光武律师一次。陈拒绝发表质证意见。陈问桂松:你委托我和杨金柱两名律师为你辩护,现在杨金柱律师已退庭,你现在是否同意我一个人为你辩护。桂答不同意,要求继续委托辩护人。2点35分,法庭宣布休庭10分钟。2点50分,法庭再次宣布休庭继续休庭20分钟。3点15分,审判长再次宣布传被告桂松到庭,接下来却进入了长时间的静寂状态。漫长的等待中,有人员经审判长许可外出方便,多数人干坐法庭,或伏桌睡觉,或仰头假寐,或左右聊天,或前后张望,我乘机也欣赏了杨学林律师法国之旅精彩照片。有辩护人问法庭,带被告到庭的时间是不是太长了,法庭答桂松在吃饭。4点56分,桂松再次被推进法庭。法庭向桂松释明,说根据刑诉法规定,一名律师也可以。陈光武律师说,桂松明确表示不同意我一人为他辩护,那我只能暂时解除和他的委托关系。5点零5分,法庭宣布休庭,明天早上9点半准时开庭。休庭后,陈光武律师找审判长要回手表。审判长不给,陈让法庭出具收据。后审判长告知陈律师,领导下班了,不知道该出具何种法律手续,或此事该如何处理。从法院回来的路,得知杨金柱律师去北京了。空里落起细细的雨滴。明天又会是怎样的一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