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因台湾成大医院去年为病患进行心脏移植手术时,误将感染HIV的艾滋器官移植到患者体内,台南市依法处罚成大医院5万元(新台币),医院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昨天败诉定案。
去年8月,新竹邱姓艾滋感染者过世,家属同意捐出器官,因台大医院医检师与协调师筛检沟通出错,将艾滋器官分别捐给台大4名病患及成大医院一病患,酿成重大医疗事件。
成大医院主张其不应受罚,认为本案已由劝募医院完成检验,只是传递结果时发生错误,制度上没有要求受赠医院重复检验确认。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审理指出,成大移植团队主治医师术前虽曾翻阅病历,但只以电话向协调师询问捐赠者的HIV检验结果,并未要求以计算机或传真检视原始检验书面报告,做再次确认。法官认为,只要有一个把关者发挥功能,就不会发生本件误植感染HIV器官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