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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琅琊区法院口头告知不立案 称遇见小偷

  • 时间:2012-10-30 新闻来源: 法制资讯网
  • 立案庭法官

    口头告知不立案

    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


    近日接到消费者刘先生的投诉,刘先生称自己不久前在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法院立案时,遭遇了被立案庭法官怀疑是小偷,因而不立案的尴尬境地。

    刘先生在安徽滁州市的苏果超市和乐天玛特超市分别购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及茶叶、盐水鸭等食品,回家后经朋友指点,发现他所购买的商品存在着一些问题:茶叶标注“极品”字样,盐水鸭低盐却找不着含盐量,刘先生认为这些个产品都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为了讨个说法,刘先生于2012年9月25日将该知名超市诉诸于公堂。当其向滁州市琅琊区法院递交诉状的时,遇见了一个王姓法官的诸多说辞:“苏果总部在南京你去南京起诉,发票付款方名称是顾客,不能够证明是你购买的,小偷捡个发票就跑来诉讼呢……告诉你不立案!”

    刘先生当场就被弄懵了:法院凭口头告知不立案,原来法官把他当作小偷了。刘先生觉得法官是在有意刁难,就用手机把现场拍了下来。

    从刘先生提供长度为7分22秒视频里,琅琊区法院的几名工作人员当时的态度显然不够理智,甚至还指责刘先生“扰乱正常秩序,小偷捡个发票就跑来诉讼”等一些不冷静的言辞。

    2012年9月26日16时许,笔者致电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05503216059)进行相关核实,并将当事人刘先生投诉的问题向沈法官作了反映。沈法官表示,将了解一下事情过程,尽快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媒体人焦永锋先生称,对于公民提交的诉讼材料,如果证据确有瑕疵,应该耐心的指出并主动纠错,这样才能体现出法官的风范和法律的包容性。

    知名维权人士孙晓龙先生认为,法官如此霸气的背后是位置没有摆正,太把自己当法官了!孙先生表示,法官代表的是法律,法律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象征。孙先生直言,立案庭是法院的形象窗口,视频里这两位法官以如此激愤的态度以及不负责任的言辞对待立案的诉讼人,的确有损法院的整体形象。

    本网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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