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幸福”正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作为一种心理感受,“幸福”无法简单衡量。
不过,这一概念已经进入众多省市的官方文件,成为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
幸福广东、幸福湖北……类似表述正在成为一种趋势。
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在我国大陆地区,至少18个省(市、区)在正式场合明确提出“幸福”概念,将“幸福”列为了施政目标。
湖北省委党校教授何正欣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各级党政机构提出幸福口号已经成为趋势,“幸福”已形成共识。
“幸福”在各地
“幸福”这一词汇,正出现在地方党代会、人代会的文件中,以及党政主要官员的讲话中。
今年6月9日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努力建设幸福湖北”。而往前,宁夏2007年就提出了“幸福宁夏”的目标。
在一些未明确使用“幸福”口号的省份,“幸福”也是官方及媒体热衷的词汇。
在山东,曾多次举行以“幸福山东”为题的社会活动,有政府官员参加的主题研讨会也召开多次。
今年的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新任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表示,“让首都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相比之下,“幸福城市”的覆盖面更广。
这些城市包括全国大部分省会城市及大量地市级和县级城市。
2011年底北京市平谷区第四次党代会,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幸福平谷”,并发布了“行动纲要”。
江苏省江阴市,是国内较早提出“幸福”的地区。2006年6月,江阴提出“幸福江阴”构想。在此之前,他们征求了国家统计局、中央研究室等机构意见。
山东大学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邢占军向新京报记者介绍,过去“幸福”研究对决策的影响很微弱,2005年以来,这一概念开始受到决策者和研究者重点关注。邢占军教授从2000年开始系统研究“幸福”。
研究者发现,2006年4月,胡锦涛访美期间在耶鲁大学发表演讲,首次明确提出“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
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