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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公务员局倡导诚信报考

  • 时间:2012-10-16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本报讯(记者 汪丹)今天,2013年度国考正式启动报名。国家公务员局昨天发布通知,倡导考生诚信报考,串通作弊、替考者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抄袭或协助抄袭者5年内不得报考。

      昨天,国家公务员局致信广大考生,倡导诚信报考,要求考生“诚信报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虚报、隐瞒,不弄虚作假企图侥幸过关,不骗取考试资格,不为“试考”虚假报名;“诚信准备”,考前认真研读考试大纲,了解测查要素要求,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诚信考试”,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之事,不抱侥幸心理,不搞作假舞弊,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议论;“诚信履约”,珍惜机会、不轻易放弃,珍惜信誉、不轻易爽约,不要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务员是国家重要的人才资源,承担着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的重要职能,理应成为道德和诚信的表率,“公务员考试录用要严把入口‘诚信’关。”

      从2010年起,每年国考国家公务员局都会致信考生倡导诚信报考。但仍有极少数考生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以骗取考试资格或获取“练手”机会;在笔试环节违规使用手机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或找人替考,或利用无线电设备串通作弊、有组织作弊;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在考察环节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体检时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和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替检;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后又放弃报考职位等不诚信行为。

      国家公务员局称,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如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替考等,考生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情节严重的,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抄袭或协助抄袭,考生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情节较轻的,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等,取消考生本次报考资格或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对构不成违纪违规的行为,如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在报到环节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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