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警力严重不足
据皋兰县公安局、民政局的介绍,浮尸中,以自杀者比例最高,意外落水者次之,身上有明显伤痕者少。此外,浮尸的成因也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如,1962年,全国自然灾害严重,寻死现象较多;1963、1964年以后,全国开展“社教”运动,因经济问题出事的多;“文革”期间,有所谓历史问题的老干部和因男女关系问题的投河者众;到上世纪80年代,因家庭矛盾、工作压力投河以及畏罪自杀的情形逐渐增多;上世纪90年代以降,社会呈现多元化发展,下岗失业、病痛缠身、家庭矛盾、意外失足者不一而足。
曾有甘肃警务系统人士统计,20世纪末期,浮尸中自杀、失足、被杀者的比例分别为85%、10%和5%。自杀者中,八成为16至45岁的中青年,且多数为穷人。
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治安状况的整体改善,被碎尸、割喉、捆绑、装麻袋等凶杀痕迹明显的浮尸逐年减少。
兰州市皋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肖振西透露,2008年至今,经该局处理的黄河浮尸也超过200具,且“几乎都是自杀的”。而这些,可能只是黄河兰州至小峡段浮尸总数的一小部分。
另据兰州晨报等媒体2009年的报道,兰州市水上派出所的统计显示,每年有近300人在黄河中结束生命,在4月至9月间,平均每月就有20具浮尸被打捞上岸。其中,“无人报警、无人认领、无线索源”的所谓“三无尸体”占到三成。
尽管无法统计每年新增浮尸的确切数量,但有数据表明,在1980至1997年的17年间,仅兰州市水上派出所打捞上岸的尸体即高达6500具。
综合早报记者走访了解到的信息,可以确认的是:从上世纪60年代始,有超过1万名浮尸漂荡于黄河兰州段,或者,更确切地说,游荡于兰州市区至什川镇河口村约80公里的水域。
“今年我救了五六个,基本都是放假在河边上玩的学生。”在兰州白塔山码头经营餐饮游船生意的雒元茂告诉记者,大量轻生者、落水者的出现,使得承担救援任务的兰州市水上派出所无力负荷,于是,他和沿岸不少水性好的百姓组成了义务搜救队。
早报记者了解到,兰州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前身为建国前兰州军管会接管的兰州水警,建国后,兰州水警的机构、编制几经变化,但由于浮尸问题长期存在,1980年,水上派出所正式挂牌成立,专责水上救生、打捞浮尸和抢险救灾等任务。
雒元茂称,目前,兰州水上派出所能够救援或打捞尸体的警力只有四五人,且年龄偏大、水性不高,出警速度慢,往往只能求救于义务搜救员,警方打捞上来的“基本上都是尸体”。
浮尸污染远大于垃圾
新世纪以来,浮尸引起的污染开始被提及。
“这些尸体长期浸泡在水中,如果腐烂变质,其污染程度远远大于生活垃圾的污染。由于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诸多行政执法部门,都不愿涉足处理。”2005年4月,甘肃小三峡水电公司在一份书面汇报材料中,专门谈及黄河大峡水电站库区的污染情况。
据了解,大峡水电站始建于1991年,位于兰州市与白银市交界的黄河大峡峡谷出口段,距兰州市区65公里,与其上游的小峡水电站同属甘肃小三峡水电公司所有。
这份材料称,在大峡库区,经粗略统计,每年都有几十具,最高接近100具的浮尸埋在城市生活垃圾中。
“由于无法查证死亡原因,也不能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同时我公司无权对这些无名尸体进行处理,也无处理能力和必要的手段,因此只能任其漂浮于水库中,或等待来人认领,或弃水排向下游。”水电公司抱怨道。
与此同时,当地媒体不断报道,“(大峡库区)部分尸体长期无人认领,被水轮机打碎后漂向下游,这个令人作呕的污染案已争论多年,辖区政府、水电企业各执一词,任凭浮尸年复一年自行腐烂、散架,最后溶于黄河。当地农民愤怒地将大峡水称为‘人身肉汤’”。
早报记者获得的资料也显示,在2004年前后那一轮黄河治污风暴中,除工业污染问题外,上报至国务院及环保部(当时为“国家环保总局”)的多份报告,也屡屡述及大峡库区大量浮尸存在的事实。不过,在甘肃省随后制定的黄河甘肃段治污方案中,这一问题并未被提及。
此后,随着大峡上游的小峡电站蓄水发电,这一公案随之化解。然而,小峡库区的问题随之而来。
尽管甘肃小三峡水电公司和小峡水电站多次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但什川镇上、下河坪村的村民们透露,在小峡库区的“垃圾海”中时常见到高度腐烂的尸体,除少部分被捞尸人魏应权一家捞走外,更多腐烂、分化了的尸身掩藏于数十吨的垃圾之中,一部分被水电站清库人员直接拉走掩埋、焚烧;另一部分在水电站放水时排向下游。情形与当年的大峡库区如出一辙。
村民们抱怨,沿河两岸的70多户至今没有喝上自来水。长期以来,他们的饮水问题都是通过冬天直接从黄河取水窖藏的方式解决。而这些被浮尸、垃圾污染的河水,只是在添加一些漂白粉、“净水宝”做简单净化后直接饮用,而且,迄今为止,无人对窖藏净化后的水质做过检测。
一位不愿具名的当地环保系统官员表示,浮尸可能对局部水质造成影响,但对黄河整体污染程度无法衡量,也没有适当的检测方法,因此,只能寄希望逐年减少黄河兰州段的浮尸数量。
借尸敛财诈骗
捞尸人不敢掩埋,水电站随意焚烧,公安疲于奔命,民政部门叫苦不迭,村民则被迫习惯了惶恐的生活。
兰州市皋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肖振西说,对于接到报案的无名尸体,警方会在勘查现场做好死亡记录后移交民政部门处理。但是,公安机关并未掌握捞尸人丢弃浮尸的情况,而在库区发现尸体的小峡水电站也从来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你报了警,尸体上查不来任何身份信息,晚上就又放回水里,让他漂下去了。”兰州市水上派出所的义务搜救员雒元茂说,在黄河边,不乏被打捞上来的尸体再度被打捞的事例。
皋兰县民政局局长俞树珠称,每年由该局负责掩埋的无名尸体约有三四十具,由于没有固定的掩埋场所,每具尸体都要就近选择合适的地点,雇人掩埋。随着物价上涨,丧葬费也由几百元涨到一两千元。为此,民政局每年都要向财政部门申请一笔专项资金。
俞树珠透露,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划,将招商筹资修建一座公墓,内设殡仪馆,并专门辟出一块墓地,安葬黄河中的游魂。
据当地媒体报道,这个最初来自于小峡水电站的创意,早在2007年就开始实施。
当时,皋兰县政府招商筹建千佛山殡仪馆。时任甘肃省华龙农业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的周为君得到消息后,多次和皋兰县政府接洽,最终承揽到此项目的修建。
“县政府当时只给该项目批了5亩坡荒地作为馆址,并明确要求该建设项目自筹资金。”据皋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张永祥介绍,承揽到此项目后,周为君注资100万元,成立了甘肃省千佛山陵园有限公司,开始四处招揽施工单位,并进行大肆宣传。不仅如此,周为君还通过各种手段,使得千佛山殡仪馆建设项目也渐渐演变为占地超百亩,集火化、陵寝、树葬于一体的大型陵园。当年年底,殡仪馆开工建设。
不过,这一工程最终戛然而止。
2011年11月,当地媒体以《一个空壳公司的暴力敛财之路》为题,报道了以周为君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被警方打掉的过程。文章披露,千佛山殡仪馆项目是以周为君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以虚假注册成立的空壳公司,签订合同后用暴力手段拒不支付工程款借以敛财,13家单位和个人被骗资金达1000余万元。
于是,时至今日,游魂不安。(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