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任栓雄 四川在线记者 杨琴)发财心切的邹某,花了二万元“老本”买了十一捆共计11万假币,却发现所买假币除表面两层系假币外,其余均为白纸。懊悔不已的邹某决定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立即向公安报案举报骗子,却被公安机关当场以购买假币罪刑事拘留。近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决,维持旌阳区法院对邹某作出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的判决。
俗话说,要想富,走险路。看到别人开豪车、买豪宅、大把花钱的邹某艳羡不已。与别人不同的是,邹某想起来买假币当真币来用这条险路。
2011年8月15日下午,被告人邹某通过某“神秘关系”联系到一社会上的“能人”周姓男子。二人在德阳市南街“避风港”茶楼见面,能说会道的周某称,自己的假币销量很广,质量比真币还好。这些假币给自己换来了的好几部真的名牌车、还有成都的好几套房子。一席话说得邹某热血沸腾,艳羡不已的她当场慷慨解囊,拿出了自己省吃俭用的私房钱赚回了沉甸甸的十一万巨款。
邹某回家后迫不及待的拆开假币捆子,想再次感受下心血澎湃的感觉,这次她确实有心血澎湃了,不过是懊悔万分的澎湃:十一捆假币上除了上下两面由两张假币捆裹外,其余全是白纸片。卖假币的周某的电话关机了,恼羞成怒的邹某当即决定报警。殊不知,当她提着一袋假币走向公安局的时候,却是如同拿着批捕证进入监狱。偷鸡不成蚀把米,绝望的邹某还试图自杀,大骂周某害了自己。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假币而购买,数额较大的,构成购买假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考虑到邹某认罪态度较好,本身又是对法律无知而犯罪,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旌阳区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