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8月31日发布两份通知,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产品开立和使用证券账户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结算安排。同时,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透露,关于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从事股票和债券交易,证监会和银监会正积极研究,稳步推进。
这份名为《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开户与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体现了自主选择、公平对待的原则。规定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开立资管账户,为其证券投资提供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保险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以外的资金,并开立证券账户属首次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名称—托管人名称—委托人或产品名称”(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名称—托管人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开立资管账户,以满足保险资金分产品进行单独管理的需要。
二是开户要件和流程明确具体,操作性强。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立资管账户的方式、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立资管账户的申请主体、开户方式、申请文件、账户名称等具体要求。
三是严格管理,规范使用。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管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注销。根据保险资管账户的特点,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立资管账户时提交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证明文件等材料,而不要求提交相关资金到账的证明文件;要求保险资管账户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得为“专门申购新股,炒作ST股的产品”申请开立资管账户;资管账户开立后6个月内没有使用、资管合同失效的,中国结算可以对账户予以注销。
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为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提供了公平参与证券市场的投资渠道,有利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拓展其资管业务需求。有利于优化市场机构投资者结构、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有利于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另一份名为《关于信托产品开户与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体现了自主选择、公平对待的原则。信托公司可自行开立证券账户参与证券交易,或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委托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证券交易,以发挥不同主体的资源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局面。为便于信托产品参与证券交易,《通知》规定:“一个信托产品每委托一家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可以在沪、深市场各开立一个专用账户。”
二是开户要件和流程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对信托产品开立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的申请主体、开户方式、申请文件、账户名称等方面都做了详尽的具体要求,便于操作。
三是严格管理,规范使用。针对以前部分信托公司开户及使用中存在拆分单一信托计划开立多个账户、信托产品的命名随意性大,信托终止后未按要求及时销户等问题,《通知》要求信托公司申请开立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时须提交设立信托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信托成立公告等材料,防止发生信托产品募集不成功而开立证券账户问题。要求信托产品的账户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信托公司不得为“专门申购新股,炒作ST股的产品”申请开立专用证券账户。
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为信托产品提供了公平参与证券市场的机会,有利于信托产品合理进行资产配置,有利于优化市场结构、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有利于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