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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邑县民政局以“四化”规范城乡低保管理

  • 时间:2012-08-31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高邑县民政局坚持公开透明、严格审批原则,以建章立制为重点,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把握城乡低保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了部门联动、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共清退不符合条件城镇低保335户586 人、农村低保125户136 人。
    一是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化。每名城乡低保对象的确定,严格执行村(居)委会初审评议、乡(镇)、街道办审核、民政部门审批三步走,实行谁签字、谁负责,严把“入门关”,从程序上杜绝“错保”、“漏保”。
    二是入户调查经常化。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全年定期与各乡(镇)、街道办对城乡低保户开展村月度核查、乡季度复核和县年度复审,及时办理提高、降低或终止低保待遇的变更,确保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
    三是公示规范化。在全县107个村居建立了低保公开公示栏和举报投诉意见箱,对公示栏对低保政策、申请程序、在保对象、保障人口、保障金额、县乡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长期公开,对新增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过程进行三榜公示,最后民政局对审批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委托县电视台或《今 新闻》再次进行阳光公示,接受全县各界监督
    四是管理动态化。制定出台了《高邑县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请审批工作方案》,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全部归零,重新进行申请审批。并且规定享受低保待遇的最长时限为两年,每隔两年重新进行申请审批一次,两年期满前三个月,所有在保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和程序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应退则退、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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